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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12-20 点击数:1000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4年,沈丘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以法律为准绳,强化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持续完善制度措施,狠抓落实落细,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水平。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严控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重要管理制度等行政决策事项,均实行上会集体讨论决策。持续强化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打击影响政府采购公平行为,办理违法采购处罚案件1件。不断强化会计行为监管,指导监督预算单位依法设置账簿、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告。

  (二)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决策

  在财政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国有资产收益维权、行政执法等案件探讨,提供法律风控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吸纳法律意见10余条。

  (三)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拓宽普法渠道,鼓励干部职工向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供稿,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涉企政策等。在“12?4”宪法宣传周通过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开展广泛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期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及时释疑解惑,注重在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开展普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廉洁自律,保持干净干事优良传统。

  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规范行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政绩观,强化责任意识,不图名、不图利,不搞花架子,真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抵制各种社会不良风气,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财政实践工作。

  2.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了《沈丘县财政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2024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学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100%。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和微信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推动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进一步推动财政法治建设。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并依法公开,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8条,其中行政许可1条、行政处罚5条、行政确认1条、行政裁决1条,全部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宣传与措施并进。二是深入企业,将税费优惠政策送到企业,当好财税优惠政策“传声筒”。三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信息发布,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全过程公开,提升全县政府采购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履约保证金,禁止收取无法律依据的质量保证金。四是创新财政评审新模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流程中增加督查环节,以“嵌入式”督查强化风险管控,有效规范评审行为;探索构建大评审工作新机制,打破项目投资评审封闭运行旧模式;探索构建开放式评审工作新格局,让整个评审过程与结果呈现在大众面前和阳光之下。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对发现因无法适应形势发展已无法使用的文件严格按照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进行申请。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将规范文件制定、清理、发布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坚持层层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在财政工作中始终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优秀执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国有资产收益维权、行政执法等案件探讨,提供法律风控指导,并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有关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年吸纳法律意见10余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促进财政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

  2.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河南省千字文律师事务所、河南恪信律师事务所和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局法务信访股做好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协调联络,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创造便利条件,支持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财政工作,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确保财政系统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履行职能。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制度,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申领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督促组织我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加强信访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件处理流程清晰,业务股室参与、分管领导领导把关、局领导审定签发流程,确保各环节处理审核严谨、责任落实有效。二是依托河南省信访信息系统,确保所有信访件按期受理、按期办结。三是稳妥应对疑难信访问题。对部分复杂、重大信访事项推行律师参与机制;对高频投诉领域信件、重复信访件等较难处理的问题,召集业务股室、信访法务股等股室集体讨论,进一步提升对信访案件的应对处理能力。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断规范信访秩序,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形成监督合力。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通知》(财监〔2024〕4号)、《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10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沈丘县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着重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上“提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抽取15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聚焦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岗位设置六方面入手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对外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部门的联动协同,对内将财会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预算、国库、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归口管理支出股室等相关股室共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格局。充分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尤其是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强化领导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学法、执法、守法等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紧密结合财政职能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有机结合。

  2.严格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好表率,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周口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3.完善研究宣传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法律知识培训、讲座,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及实践教学。加强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微信群、LED滚动字幕、驻村宣传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主题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等相关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财政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树立了“阳光财政”的良好形象。

  4.加强队伍机构建设。制定了《沈丘县财政局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以自学为主, 采取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和专题法律讲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切实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总结经验的同时,我局清醒地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干部职工法治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能够做到依法履职,但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方面还有不足。二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广泛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落实普法规划过程中习惯性通过专题培训、法治讲座开展普法,法治宣传形式不够丰富,覆盖面较窄。

  四、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法规讲解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加强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实现执法岗位持证上岗的要求。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水平。针对财政职能业务的新特点、新问题、新情况,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力求培训与执法实际相结合,全面提高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二)丰富学法用法形式。全面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利用法治讲座、支部大会、干部教育培训等渠道,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丰富学法形式,采取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法律知识测试、法治讲堂等形式,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能力。

  (三)提高财政普法实效。围绕财政工作职能,广泛利用互联网平台宣传财政政策,深入社区街道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坚持以案释法,以生动案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将普法融入财政管理服务全过程。

  (四)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的同时,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各方面反映的问题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及时调查,依法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及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复议、听证案件做到有案必受,依法办理,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切实纠正明显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立足实际,进一步总结经验,以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深化法治实践为目标,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做到学用结合,不断促进全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更好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沈丘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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