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行动的通知》(豫乡振〔2022〕25号)文件精神,认真完成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决策部署,更好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大走访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对存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整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标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任务。一是持续推进对所有困难家庭的“两不愁、三保障”及信息核对工作,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是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三是做好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起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与国家和省2021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排查整改统筹结合,确保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清零,以高质量问题整改推动我县巩固脱贫成果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时间安排
2022年3月15日起,至4月25日止。
三、主要任务
与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以“七查找、七确保”为抓手,找准问题不足,抓好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一)查找基础工作方面的差距,确保精准精细。重点排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表、档卡、暖心墙(明白卡)、数据平台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逐户逐条核实数据信息。规范档案资料,动态调整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更新,3月29日前要做好稳定脱贫户收入情况、外出务工情况、在校生状况、帮扶责任人以及2021年度家庭人口自然变更的情况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落实工作监管和责任倒查,谁填报、谁签字、谁负责,进一步提高信息精准度、真实性、完整性和数据质量,夯实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基础。
(二)查找动态监测方面的差距,确保应纳尽纳。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应纳未纳”“纳入不及时”和“识别标准把握不准”“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认定监测对象时,既算收入账,又要统筹考虑“三保障”是否存在问题。宣传和利用好沈丘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APP功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监测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各乡镇(办事处)请于3月25日、4月1日、8日、15日、22日下午6点之前按照附表1模板,将排查出的拟新纳入的监测对象上报至信息中心邮箱。在纳入后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精准帮扶、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查找帮扶支持方面的差距,确保落实落细。重点排查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是否存在“表面化”“笼统化”“不精准”“不落实”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注重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落地效果,提高帮扶措施针对性、合理性、有效性,推动项目早谋划、早开工、早竣工、早受益。常态化落实产业帮扶,优化调整公益性岗位,增强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确保我县脱贫户收入增速高于全省脱贫户增速水平。
(四)查找“三保障”方面的差距,确保及时发现及时清零。重点排查教有、医疗、住房、安全饮水方面是否存在“老问题反复反弹、新问题未及时发现”“巩固提升不细不实”等情况。推进控辍保学和教育资助政策措施落实到底到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基本医保参保率达到100%,安全饮水成果不断巩固提升,坚决做到“住人无危房、危房不住人”,杜绝“儿女住高楼、父母住危房”现象,做到“三保障”问题及时发现动态清零。请各乡镇(办事处)于3月25日、4月1日、8日、15日、22日下午6点之前,按照附表2模板将负面清单上报至信息中心邮箱。
(五)查找兜底保障方面的差距,确保兜牢兜实。重点排查独居老人,失能半失能人员,多子女户、低保特困户、大病户、整户无劳动能力户等特殊群体是否存在“应兜底未兜底”“关注关心不够”等问题。持续推广“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五养模式”“特殊贫困群体“四集中”以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救治服务等有效做法,关爱特殊困难群众,全面落实救助政策,切实提高兜底精准性和实效性。
(六)查找人居环境方面的差距,确保提质提效。重点排查农村人居环境和户厕改造是否存在“脏杂乱差”“为改而改”“改了不好用”等问题。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户容户貌,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对接有关部门,常态化抓好户厕问题摸排整改,防止和纠正改厕规划不科学、技术不过关、质量不合格、跟踪不及时等现象。
(七)查找工作作风方面的差距,确保从严从实。重点排查党员干部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过程中是否存在“思想麻痹”“应付差事”“作风浮漂”等同题。加强警示教育。转作风。提能力。坚守初心担使命、履职尽责抓落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深化巩固“感党思、听党话、跟党走”宣传教有成果。积极倡树文明新风,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化解信访舆情风险,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压实责任。2022年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深化之年,抓好问题排查整改至关重要。要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以开展此项行动为契机,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发挥主体责任、帮扶责任和整改责任,强化教育培训.真正解决“不知道干什么”“不知道怎么干”等突出问题,以坚强领导和过硬作风促进工作落实。
(二)全面排查,统筹推进。要做到监测户、老人户等重点户必到,信访人、残疾人等重点人必访,基础信息、平台数据等重点项必核,住房、饮水等重点事必查,建立问题清单,强化分析研判,深挖症结根源,为全面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打下坚实基础。“大排查、大起底”发现问题能立行立改的要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作为国家和省后评估反馈问题自查部分纳入整改方案和台账,一并推进整改落实。
(三)锤炼作风,务求实效。各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克服松劲懈怠、盲目乐观的思想认识,避免“做样子”、“走过场”,防止应付了事。要坚持目标导向,加强指导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动有序开展、取得扎实成效。县巩固衔接办公室将开展调研指导、专项督导,并适时召开调度会,对行动迟缓、标准不高、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进行通报批评。
沈丘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附件:
沈丘县巩固脱贫成果“大排查、大起底”监测对象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