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2022〕5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加快牛羊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6月27日
沈丘县加快牛羊产业发展三年行动
(2022—2024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推进奶业振兴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推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及《周口市加快牛羊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周政办〔202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十大行动”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布局园区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牛羊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打造全省重要的牛羊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助推率先建成现代农业强县,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园区化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肉牛、奶牛、肉羊养殖加工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做大产业规模、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融合发展。发展全产业链模式,推进一产往后延、二产两头连、三产走高端,加快养殖业与现代加工产业要素跨界配置,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发展,实现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综合分析各乡镇牛羊产业发展基础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集中优势资源,引导社会资本和资源要素向重点乡镇倾斜,培育养牛示范乡(镇),促进率先发展,形成带动效应。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优质草畜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乡村、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发展目标。2022年,肉牛出栏7.5万头以上,肉羊出栏70万只以上。2023年,肉牛出栏9万头以上,肉羊出栏75万只以上。2024年,肉牛出栏10万头以上,肉羊出栏80万只以上,牛羊产业一产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全产业链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优质草畜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产业化和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高质量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规模养殖提升行动。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肉羊为主导产业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肉牛产业强镇,鼓励企业围绕园区开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河南省美丽牧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肉牛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奶牛每个畜位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足额落实上级补贴补助政策,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每年新(改、扩)建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5个以上。2024年,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50%、80%、80%。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行动。以“粮改饲”项目为抓手,逐步扩大“粮改饲”项目试点范围和规模,鼓励养殖企业与脱贫户、监测对象开展订单种植、定向收储,对收贮全株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60元的标准落实省级补贴政策,并优先对签约脱贫户、监测对象足额补贴。加快建立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储运体系,对收储小麦秸秆用于饲料的经营主体按照每吨不高于50元的标准补贴,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2022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20%以上,“粮改饲”面积达1.5万亩以上,全株玉米青贮4万吨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20万吨以上。2023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25%以上,“粮改饲”面积达2万亩以上,全株玉米青贮5万吨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25万吨以上。到2024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粮改饲”面积达2.5万亩以上,全株玉米青贮6万吨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30万吨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三)开展养牛大县培育行动。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定2022年养牛大县培育县和后备县的通知》(豫农文〔2022〕99号),沈丘县被认定为河南省养牛培育大县并进行重点扶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县级肉牛产业发展基金2000万元;每年县级财政投入养牛生产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省级以上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扶持资金全部用于养牛生产;统筹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政策,开展养牛示范点(示范园、示范乡、示范村)建设,快速扩大养殖规模。将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将育肥牛、犊牛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范围,每年培育养牛示范点2个以上,牛饲养量每年增幅在10%以上,加强肉牛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每年用于肉牛产业发展用地不少于300亩。继续开展规模养殖场、小麦收储、青贮及青贮机械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不高于购置价格的50%。力争到2024年在全省率先建成养牛大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街道)
(四)开展肉羊良种保护及开发利用行动。加强对以“槐山羊”为重点的肉羊地方优良品种保护及开发利用,重点支持沈丘县农牧科技研发中心建设,积极推广人工授精、性控冻精等先进良种繁育技术,迅速扩大原种槐山羊规模。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路径,大力发展户繁、企育模式,建设槐山羊繁育生产基地。支持各乡镇建设优质肉羊生产基地。初步形成原种羊、繁育羊、育肥羊三级繁育体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街道)
(五)开展产业融合发展行动。以“强链、延链、补链”为重点,积极引进牛羊肉精深加工大企业、大项目,鼓励养殖企业发展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建立省级以上产品研发平台,加快产品研发,提高精深加工能力。鼓励企业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延长产业链条,增加产品品种,提高质量档次。积极发展冰鲜、冷冻分割等牛羊肉产品,大力发展调理牛排、火锅料理、方便菜、休闲系列等中高端牛羊肉产品,满足市场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形成种养加销为一体的全产业发展体系。2024年,培育建成牛羊肉加工重点企业2个以上,肉牛年屠宰加工能力10万头以上,肉羊年屠宰加工能力20万只以上,全产业链产值20亿元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乡镇(街道)
(六)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通过政策支持、项目引领,重点引进培育一批肉牛奶牛肉羊规模养殖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增强产业发展活力。引导企业改制升级,聚焦主业做精做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挂牌。围绕养殖全程技术服务、秸秆收加贮运、饲料兽药投入品采购等,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产业组织化程度。2022年,培育肉牛奶牛肉羊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0个以上。2023年,培育肉牛奶牛肉羊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20个以上。2024年,培育肉牛奶牛肉羊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5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街道)
(七)开展名优品牌建设行动。坚持把品牌建设作为产业发展和产品升级的重要抓手,做强做优“金丝猴奶糖”、“河南新四美”“邦杰牛肉”“马五牛肉”“沈丘槐山羊”等区域品牌,提高牛羊产业发展知名度和发展质量。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不断创新产品品牌。以龙头企业为牵引,培育打造牛羊肉及奶制品“驰名商标”“地理标志产品”“河南著名商标”等,提升商标品牌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对获得“驰名商标”“河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2024年,争创河南省著名商标品牌1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1个以上。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八)开展防控能力提升行动。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小反刍兽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好上级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九)开展绿色循环发展行动。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积极推进农牧一体、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规范引导养殖场配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大力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专班统筹协调全县牛羊产业发展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科技、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乡村振兴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要将牛羊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乡村振兴局,各县乡镇(街道)
(二)强化政策支持。县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等涉农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综合运用补贴、担保、贴息等方式,加大牛羊产业发展扶持力度。充分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将牛羊养殖作为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围绕脱贫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脱贫人口(含监测帮扶人口)稳定增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推进产业加快发展。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牛羊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保障发展用地。鼓励各地使用专项债支持符合条件的牛羊产业相关项目。积极探索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牛羊产业发展。引导鼓励工商资本投入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三)健全服务体系。以涉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牛羊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立足服务牛羊产业全过程,大力发展原料供应、养殖生产、产品加工、产品流通和销售等综合生产性服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沈丘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
(四)严格监督考核。县政府将牛羊产业发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年底由县农业农村领导专班进行综合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牛羊产业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加强对各乡镇日常监督考核,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