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沈丘县农机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丘县农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沈丘县农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沈丘县农机局概况
一、沈丘县农机局主要职能
沈丘县农业机械管理局是县政府直属事业正科级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农业机械化工作的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农机管理办法和措施;参与研究制定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意见,负责制定农机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实施农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机化项目;组织农业机械化科技攻关,关键机具设备的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机械产品的试验、鉴定、技术检测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使用管理、注册登记、核发牌证、安全技术检验及农机操作人员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检查;规范、指导农机作业市场,指导农业机械使用维修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农机管理规范和技术措施;负责农机教育和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指导农机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收集、预测并发布有关农机行业的信息。
二、沈丘县农机局预算单位构成
沈丘县农机局部门预算是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包括局机关和3个二级机构,与2018年相比,没有新增二级单位预算。
1、沈丘县农机局本级
2、农机监理站
3、农机推广站
4、农机化学校
第二部分
沈丘县农机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收入总计1294.42万元,支出总计1294.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6.75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机公司退伍士兵安置费减少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收入合计12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支出合计1294.42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1179.42万元,占91.11%;经常性项目支出115万元,占8.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86.75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由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农机公司退伍士兵安置费减少等,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294.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64.75万元,占20.4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1029.67万元,占79.5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9.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5.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9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农机局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提倡厉行节约,绿色环保的公务出行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用车,单位人员提倡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三)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8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机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44.2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没有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所以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县农机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