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第十五届人大
三次会议材料
关于沈丘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9年3月12日在沈丘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沈丘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平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严竣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县经济运行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8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38791万元,实际完成1419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2%,同比增长10.9%,增收13981万元。从收入结构看: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568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0.5%,同比增长43.6%,增收17265万元。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47717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4.3%,同比下降11.1%,减收5954万元。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3733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7%,同比增长7.7%,增收2670万元。
上述情况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我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调整数为120000万元,实际完成188774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57.3%,增长223.9%;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55743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数为141512万元,实际完成93897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66.4%,增长4.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57057万元,实际完成166078万元,为预算的105.7%。支出预算数为132611万元,实际完成137961万元,为预算的104.03%。年度收支结余281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0477万元。
(二)落实县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积极发挥财政职能,有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全县大局,加大投入,创新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支持农村脱贫攻坚。2018年,我县共整合中央、省、市、县指标文件资金65项,资金总额43534.8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项26023.52万元、省级资金32项6124.4万元、市级资金4项1470.8万元、县级资金9项9916.16万元。共对接扶贫项目47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23个26038.79万元、产业发展类10个11203.59万元、社会服务类12个5471.11万元、其他类2个821.39万元。全年共拨付资金39535.36万元,拨付率达91%。
2018年整合资金中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8024.82万元,对接专项扶贫项目13个。其中:基础设施5个12090.83万元、产业发展7个5608.18万元、社会服务1个347.9万元。全年共支出专项扶贫资金17035.67万元,拨付率达95%。
●支持农村农业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筹措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棉花价格补贴等各类支农惠农财政专项资金共17452万元。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小额贷款贴息、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等工作,落实补贴资金5908万元,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积极性。争取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县专项资金600万元。
●支持企业发展。清理规范不合理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争取市长质量奖20万元,争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1万元,申报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35万元,扶持我县企业发展。
●支持环境治理攻坚。2018年,县财政投入资金1507.8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投入资金2984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全年投入水污染防治资金4978万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污水管网建设和水污染监测。
2、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较好保障
2018年,在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县财政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重点,扎实做好社会托底工作,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和重点支出需要。全县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超过70%。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小学600元/生每年,初中800元/生每年,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拨付,特殊教育学校按每生每年6000元拨付。全年拨付公用经费6657万元。拨付资金130.9万元,全面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政策。拨付助学金资金588.7万元、免学费资金142.81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与免学费政策。拨付资金1259.99万元,落实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与住校生补助住宿费政策。
●保障群众基本生活。2018年,就业补助支出1375万元,全面落实就业和创业各项补贴优惠政策。抚恤资金支出9388万元,保障优抚对象的切身利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485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支出3627万元;提高城乡低保月补助水平到262元和154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出7538万元。全县70.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岁以上老人月补助标准提高到98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3238万元,全年累计拨付基础养老金23191万元。县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900万元,全年拨付养老金30997万元。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18年上级投入378.6万元,年初预算县配套资金1041万元,全年拨付补贴资金1420万元,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到180元和490元,2018年上级财政总投入55468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61144万元,全年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补偿医疗机构费用78959万元;拨付职工医疗费用12400万元。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 50 元,2018年财政总投入5218万元。积极筹措资金340万元,支持免费开展预防新生儿产前筛查、疾病筛查和妇女“两癌”筛查工作。
●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上级下达计划,我县在商临路以东,高速公路以南拟建安置住房1296套,面积为2300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8.7亿元。
3、监督管理不断强化,财税改革稳步推进
坚持把加强财政管理、深化财税改革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强化管理监督,完善制度规定,各项改革进展顺利,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综合治税工作成效显著。财政部门充分发挥综合治税的主导作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工作协调,做到收入进度跟着时间走。全面推进县直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和综合治税工作,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PPP模式推广运用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投资建设。其中,内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已完成2期社会资本方的招投标工作,目前项目有序进行。
●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逐步化解”和“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严控新增债务,分类化解存量债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范债务资金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评估我县政府整体偿债能力、债务增长速度、当期偿债压力,政府履约能力,有效预防债务风险。
●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实行预算源头控制,明确要求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只减不增,强化“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行“三公”经费单列;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公车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车运行、公务接待等费用管理办法,在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766万元,保持在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
●加大投资评审力度。完善评审机制,拓宽评审领域,强化评审主动服务意识。2018年,共计评审各类工程项目288个,送审金额21.64亿元,审定金额17.53亿元,审减金额4.11亿元,综合审减率19%。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简化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流程。2018年,通过政府采购资金达36731.7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达33962.6万元,节约资金2769.12万元。
2018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政策,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部门和单位预算法治意识不强,预算约束不够有力;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仍需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三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保”支出压力较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9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县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编制好2019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全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提效,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强化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目标为8%。这一增幅充分考虑了经济发展和减税降费因素,是积极稳妥的。支出方面,增支政策多、刚性强,实施三大攻坚战,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政策保障水平,都需要大幅增加支出,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一)2019年主要支出政策
1、严格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动力。认真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按照中央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明显降低增值税税负,对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准普惠性税收减免。抓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促进扩大居民消费,推动新动能成长。
2、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积极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做好项目储备,加快资金拨付,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全力支持精准脱贫。将脱贫攻坚投入作为优先保障领域,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35亿元,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高扶贫项目资金效益。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大气,水和土壤治理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快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3、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财税政策,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环境。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4、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积极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惠农富农政策。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争取上级村级集体经济、田园综合项目,探索创新农村经济发展有效途径,促进基层治理完善。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等支农重点项目为抓手,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支持高标准粮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实施,支持做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5、增加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继续认真做好重点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积极争取并使用好学前教育奖补资金,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用好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农民工、退役士兵、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提高城乡低保补助、城乡居民最低基础养老金、优抚对象生活补助、0-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等标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使用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金、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烈属军属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经费,切实保障和维护军人及家庭权益。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计生特别扶助等标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6、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除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外,能压减的一律压减,节省的资金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持扶贫、农业、教育、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2019年的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彻底打破传统的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模式。县主要领导听取各预算单位2019年的专项经费申请及安排使用情况。2019年全县各单位专项经费支出要在去年6.7亿元的基础上,压缩到今年的3.5亿元以内,既确保全县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又不浪费财政资金。
(二)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20922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2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8236万元,专项补助收入104926万元,郑合高铁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5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09万元,调入资金79949万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53252万元,增幅8%,其中:税收收入108205万元、非税收入45047万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6%。
(2)支出安排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20802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支出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272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20355万元;
●教育支出137573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8150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10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187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5794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0951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5233万元;
●农林水支出44771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6489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5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6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41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871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44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187万元;
●其他支出1432万元;
●预备费19500万元;
●转移性支出21450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1055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7787万元
2019年一般公共收支预算结余120万元,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1)收入情况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48360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0584万元;
●政府性基金转移收入176万元;
●地方政府债务收入—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商临路棚户区改造项目7600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4836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2019年新增专项债券商临路棚户区改造项目7600万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9951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532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5152万元;
●转移性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176万元;
●调出资金7994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由于我县国有企业改制,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关科目中列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再单独编制。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
(1)收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保险缴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和其他收入。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5435.48万元。各项保险基金收入情况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303.7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9929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651.2万元,利息收入720万元,转移收入3.5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8044.75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25908.51万元,财政补贴收入61238.32万元,利息收入897.9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5397.03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39209.2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6056万元,利息收入1.8万元,转移收入13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3070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1100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000万元,利息收入50万元,转移收入20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20万元,其中:保险缴费收入600万元,利息收入20万元。
(2)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8581.45万元。各项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如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774.43万元。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081.32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395.7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2030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支出300万元。
(3)结余情况
2019年各项保险基金年初滚存结余122479.6万元,本年年终结余16854.03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39333.63万元。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预算法各项要求,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积极构建现代财政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管理和服务水平。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预算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形成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健全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过程全周期跟踪问效。
●健全民生支出管理机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探索建立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相关政策、保障范围、支出标准和决策流程等。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分析有关政策对财政支出的当期和长远影响,不做过高承诺,不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政策可持续。完善民生支出监测预警体系,加强财政综合能力评估,及时纠正过度福利化、超财力安排的支出政策或项目。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积极盘活各领域“沉睡”的存量资金,加快结转资金预算执行,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其他领域,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坚决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坚持先有项目预算、后购买服务。加强财政暂存暂付款管理,及时清理暂存暂付款项目。科学实施国库现金管理。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政府债务实施全方位监检,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和变相举债行为。研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按照“谁举借、谁负责”“谁决策、谁担责”原则,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的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做到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支持和配合县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决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严格履行预算调整程序,预算执行中出现预算调整事项,依法报县人大或常委会审查批准,未经批准不擅自调整预算。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埋头苦干,努力开创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不断开创沈丘跨越发展新局面不懈奋斗!
沈丘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3月12日印
(共印8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