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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4-11-18

 关于沈丘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5年3月1日在沈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平

各位代表: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县全县经济社会保持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快速增长且在全市保持了较好位次。在此基础上,预算执行总体较好,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一)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89426万元,在执行中,收入预算调整为92592万元。实际完成1019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同比增长28.8%。从收入结构看: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137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5%,同比增长37.3%。地税部门组织收入完成6361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8.9%,同比增长35.7%。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2457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4%,同比增长10.5%。

2014年,支出预算为261982万元,执行中由于上级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支出预算调整为348600万元,实际完成3838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0%,同比增长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37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3.1%。

●公共安全支出10046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下降10.8%。

●教育支出115221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3.2%。

●科学技术支出5215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4.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15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8.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18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下降2.7%。

●医疗卫生与计生支出59988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3.8%。

●节能环保支出4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下降4%。

●城乡社区支出4415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0.4%。

●农林水支出54967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4.7%。

●交通运输支出3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52.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22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25.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下降51.4%,增支276万元。

●金融支出83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43.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6.8%。

●住房保障支出9226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25.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33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138%。

●其他支出889万元,比上年预算执行增长61.6%。

上述情况为快报数,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以及与省财政结算后还会有一些变动,决算结果届时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财政工作情况

 1、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

●粮食直补提前完成。今年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共计补贴资金11695万元,补贴种粮农民239120户,补贴耕地99.97万亩,亩均补贴116.98元。

●积极落实农业补贴政策。通过“一折通”,拨付良种补贴资金1862万元,农机补贴资金1753万元。

●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2014年,投入小农水、现代农业、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普惠制等各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9875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我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此外,县财政共整合涉农资金2798.36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

●积极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014年,争取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安全饮水”中央资金4851万元,用于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

    2、保障改善民生

●“两免一补”和“营养餐计划”扎实开展。2014年,拨付春季公用经费6262.62万元,其中向薄弱学校倾斜1749万元。拨付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462万元,受助学生7446人。拨付春季书费1120万元。拨付秋季公用经费4561万元。拨付秋季寄宿贫困生生活费补助561.6万元,受助学生7446人。拨付秋季书费800万元。投入资金3600万元,实施了中小学生“营养餐计划”。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健康发展。2014年我县农民112.39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99.7%。总补偿费用42173万元,报补320万人(次)。2014年全县65.1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向全县60岁以上老人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11940万元。

●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努力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增加资金投入,将城市、农村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12元,达到195元和99元。2014年,城市低保支出2656万元,农村低保支出7044万元。

●提高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县财政加大投入,确保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47%。2014年,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4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20元。全年五保户供养经费支出1967万元。此外,投入资金1005万元,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补交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现役军人优抚金发放和退役士兵服务工作。

    3、推进财政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严格依法按规定程序报批调整,增加预算执行的公开透明,在政府公开栏和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沈丘县“三公”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支付票据的审核,实行“三公经费”单独审核,单独报账,单独管理,从严控制“三公”消费。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9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5.8万元,下降30%。

●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全县纳入公务卡改革的预算单位287个,使用公务卡2491张,刷卡消费2502 万元。

●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支付中心进一步扩大了集中支付范围,健全了风险防控机制,加强了资金监管。2014年,共办理支付业务1136笔,计款250000万元。审核不合理支出725笔,计款856万元。乡镇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收支业务计款62435万元,审核不合格票据6132张,节约资金68.23万元。

●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规模进一步扩大。2014年,政府采购资金达13766万元,节约资金1510万元。评审中心全年共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21个,比2013年增加75个,送审金额102995万元,审定金额89919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3076万元,审减率达13%。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我县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圆满结束,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纳入预算体系的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加强债务管理。全面完成了地方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地方债务将全面纳入预算管理。

    4、财政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2014年以来,我局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财政干部队伍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制度进一步健全,作风进一步转变,行为进一步规范,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4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全市率先超出10亿元,总量和增速连续两年居全市第一位,分别位居全省第31位、第10位,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科学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单位、各部门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呈中低速增长态势,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突出。人均财力不足,民生领域欠账较多,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职能转变还不到位,财政管理和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预算草案情况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5年预算,对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全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集中财力,着力支持扩大需求稳增长,着力支持优化结构促转型,着力支持改革创新增后劲,着力支持创造优势强支撑,着力支持改善民生促和谐。完善预算理财,加大统筹力度,集中资金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

    (一)2015年财税改革重点

    围绕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主体、以优化预算执行流程和强化信息化支撑为“两翼”的财政改革布局,2015年重点推进以下改革: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地方教育附加等8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制度,改进收益申报、核定和征收方式方法。

    ●深化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争取在编制2016年预算时,同步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

    ●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形成专项资金目录清单。跨部门管理难以归并的专项资金,按照划分领域、统一办法、统一评审的要求,建立统筹规范、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

    ●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改革“点对点”支持企业方式,集中一定数额涉企资金,实行基金化运作,减少行政性分配,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扶持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对一般公共预算2013年及以前年度的结转资金,区别不同情况,采取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政府预算收回统筹使用等措施加以盘活;对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严格财政专户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绩效管理,开展对基层财政管理综合评价,试点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年度预算草案、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推动财政监督工作重点从以合规性检查为主向以绩效监督为主转变。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对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的重要作用。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健全债务归口管理机制,公益性项目融资必须经债务风险评定和规范性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政府担保性债务限定在依法担保范围之内。积极化解存量债务。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

●推进预决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预决算。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推进税制和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研究推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改革。

    ●扎实做好其他重大改革工作。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做好项目筛选、推介和示范等工作,确保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现新突破。科学运作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重点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招商引资产业类项目。研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支持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二)2015年主要收支矛盾和支出压力

    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财政工作实际,2015年面临诸多困难。

从经济看,我县经济发展趋势和全国、全省发展趋势是一致的,就是经济发展呈现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2012-2014年我县GDP分别增长11.3%、10.1%、8.8%,增幅逐步下降。从我县公共财政收入看,尽管我们付出了很大努力,2014年财政增幅与2013年的42.5%相比,仍然下降了13.7个百分点,税收潜力空间变小。今年“营改增”逐步扩大到其他缴纳营业税的行业,落实普遍性降费措施,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从上级对我县的补助看,进入经济新常态后,上级财政收入增速也在放缓,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增幅逐步下降。20l2-2014年上级财政对我县补助分别增长41%、-2.2%、2.3%,增幅回落态势十分明显。从我县公共财政支出看,受公共财政收入和上级补助增速放缓的影响,2012-2014年我县公共预算支出分别增长38.7%、16.1%、3.3%,增速明显降低。而与此同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增加投入,财政支出继续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可统筹的财力非常有限。

    今年预期财政收入115176万元的目标,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完成难度较大。新农合、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及职工医疗保险等民生项目又需要大量县级配套。地方政府性债务又进入还本付息的叠加期,偿债压力沉重。财供人员还面临着大幅度调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行,仅此一项,财政将增加负担近3亿元。几个大的增支因素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此项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即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国家拟同步调整基本工资,县财政负担增资部分的50%。

    ●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2015年全省将基本完成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县财政将预留公车改革资金。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提标。2015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同时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20元。财政补助提标部分按现行分担比例分级负担(中央负担216元,省负担82元,市负担32元,县负担50元)。

●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2015年起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600元和580元,分别达到3800元和2800元,提标部分省级补助50%,其余50%由县财政负担。

    (三)2015年收支预算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预算法对财政收支编报口径的新规定,从2015年起,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报告口径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包括本级收入、上级补助、本级支出和上解上级等项目,全面反映全县预算各项收支情况。上级补助收入参照上年下达数安排。

    1、收入安排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16266万元,其中: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176万元,增长1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1720万元,专项补助收入96702万元,各项上解10000万元;预计调入资金5266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情况:

   ●税收收入86112万元,增长13%。其中:增值税10314万元,营业税24033万元,企业所得税832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05万元。

   ●非税收入29064万元,增长13%。其中:专项收入1368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5939万元,罚没收入639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2398万元,其他收入525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由收入任务数变为收入预计数。

    2、支出安排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16266万元,主要支出科目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13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67137万元增长7.4%;

●公共安全支出10046万元,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教育支出12022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115221万元增长4.3%;

●科学技术支出600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5215万元增长15.2%;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4115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731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37318万元增长26.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198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59988万元增长3.3%;

●节能环保支出4555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41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4415万元增长45.3;

●农林水事务支出6196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52505元增长18%;

●交通运输支出3731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222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953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住房保障支出989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9226万元增长7.2%;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1633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175万元,与上年实际完成持平;

●其他支出889万元。

     三、认真抓好2015年预算执行

    (一)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

    ●加强预算法的宣传,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切实把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落到实处。

    (二)强化收支管理

    ●主动适应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新态势,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乱收乱罚。加强财政收入预测和执行分析,推动征管部门建立与相关经济指标变化情况相衔接的考核体系,促进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强化预算约束。认真落实预算法规定,除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安排增加当年支出的项目。超收收入只能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内部控制建设

    ●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财政系统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通过流程优化和信息化手段运用,建立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机制,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提升财政运行效率,保障财税改革任务完成。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积极配合强化审计监督,严格执行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非税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工作经费在预算中足额列支,非税收入全额上缴,不再返还。非税收入收支挂钩的优惠政策不再实行。非税收入执收执罚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对违法违规制定与企业及其投资者(或管理者)缴纳税收挂钩的财政支出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返、列收列支、财政奖励或补贴,坚决予以取消。严禁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以代缴或给予补贴等形式减免土地出让收入等,坚决予以取消。

    ●提高政策信息透明度,每一项专项资金都要向社会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完成2015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县委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出彩沈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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