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沈丘县坚持走依法治县之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形成了县、乡、村、户“四位一体”的“法治沈丘”工作格局,有力促进了全县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6月份,沈丘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并获得司法部表彰。
一、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夯实法治沈丘创建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负责督促协调法治创建工作,22个乡镇(办事处)和56个县直单位选配精干兵力组建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运作机制。二是提升目标站位。县委、县政府把法治沈丘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2次召开法治沈丘建设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动员会议和全县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6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创建工作。县财政按人均0.5元标准列入预算,每年拨付创建经费38万元,落实法治创建工作办公场所、交通工具、电脑、电话等设施设备。印发《沈丘县法治县创建考核办法》《沈丘县法治县创建考核细则》,对乡镇、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六个方面创建工作考评进行量化。三是加大宣传氛围。在城区主要路段和醒目位置绘制法治文化墙,建立法治文化长廊和张贴法治公益广告,组织法治宣传图片展、书法展等多种形式。目前,法治文化墙已达到430多处、法治文化长廊61处,法治宣传广告牌1800多块,法治公益广告覆盖城乡村;将法治创建与“送戏、送电影”下乡相结合,编排20多个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节目,精选放映法治教育影片30多部,全县受教育群众达18万人次,初步形成了以法为范,以守法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法治沈丘创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构建法治沈丘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法治管理考核机制。为夯实法治创建工作,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沈丘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和《沈丘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项目,22个乡镇(办事处)和50多个县直单位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年终考核,使法治创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在全县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合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打造特色法治文化制度。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实施“沈丘特色法治文化”工程,列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以法治格言、法治漫画、法治警示、历代法治经典故事为主要内容,在行政新区建成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文化公园3处,设立90个法治灯箱、15块“法”石和55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通过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本土传统文化、群众文化深度融合,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形成了沈丘特色法治文化。三是实行法治网格化管理制度。县级成立“法律培育工程”领导小组。乡镇(办事处)成立培育工程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明白人活动室,村民十户组成一个学法中心组,形成了县、乡、村、户四级培育工程网络,通过网络化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推行干部学法制度。为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和制度化,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县委党校培训班增设法治课程、开设专题讲座、开展机关法治学习日等活动235场次。深入推进公务员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工作,组织全县1000多名公务员通过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
三、创新“法律六进”活动,推进法治沈丘全面建设
一是“三训双考机制”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单位”。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行岗位培训、专题轮训、以会代训和考试、考核的“三训双考”机制。各级单位制定学法计划,确定“学法日”,加强公务员法治培训,定期组织检查、考试、考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举办2—3次法治讲座。县委党校把法律知识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率达95.6%。行业窗口单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服务环节,组织引导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坚持以考促学,县司法局、县普法办组织开展全县学法统一考试,全县报名参考率达97.3%,成绩合格率(90分及以上)达98.5%。二是“创新三项活动”推进“法律进农村、进社区”。创新开展新型农民学校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法治宣讲活动。县司法局与县委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组织25名专职律师成立“法治宣讲团”赴全县22个乡镇(办事处)为万名乡村干部和“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创新“送法下乡”载体形式。紧密联系“三农”工作实际,把新型农民法治培训同“送法下乡”“法律进乡村”及“全县法治宣传月”活动有机结合,开展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的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教育,组织知识宣讲320多场次,编印法治宣传材料18万份,组织法治文艺活动165场次,解答群众咨询5600次,受教育群众达21万人次;创新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活动。为全县547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培训、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顾问村村通”,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出法律建议近1400多条;开通24小时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2300多条;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作用,为农村老弱病残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1800多人次;完善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县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0多件,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和谐。三是“五种教育模式”推进“法律进学校”。把在校学生法治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源头”工程来抓,一抓主渠道教育。把法治教育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二抓“第二课堂”教育。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全县配备145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学首日举办一场法治报告会。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手抄报制作、“我与家长同学法”、模拟法庭等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我成长”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全县63所中学达到全覆盖,切实增强学生法治教育实效性。三抓阵地建设。在县一高中挂牌成立县青少年学生模拟法庭、普法教育展馆,每天到展馆受法治教育的青少年学生达200人次。各学校设立法治宣传教育橱窗,教室、走廊张贴悬挂法治宣传画和法治格言。为吸引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参加社会法治实践提供平台,建成2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四抓“五种模式”。每月组织收看一部法治教育影视片、读一本法治教育书、写一篇法治教育征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举办一堂法治主题班会,形成“看、读、写、赛、讲”法治教育新模式。四是“三个双百服务 ”推进“法律进企业”。出台《关于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狠抓企业法治、诚信、制度、组织、社会责任“五个体系”建设,成立企业律师顾问团,对40多家重点企业聘调了法律顾问,普法办每年4次对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开展百名律师进百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举办法律讲座、办百件实事“三个双百”法律服务活动。目前,已组织“送法进企业”110场次,开展企业员工法治培训240场次,开展法律咨询与就业服务活动300场次,解答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伤救助等法律咨询4700多人次。
四、实施典型引领工程,提升法治沈丘工作实效
一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县委、县政府建立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每月一次学法日,每季度举办一次法治讲座。班子成员订阅新法规杂志,县委书记皇甫立新和县长刘国庆经常下基层调研全县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创建工作,结合调研实际情况撰写法治理论文章《沈丘县坚持法治宣传教育 提高依法治县水平》及《浅谈依法行政》,推动指导全县法治创建工作。二是打造法治示范工程。为打造全县法治建设平台和参观学习样板,发挥典型带动和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个、十、百——法治示范工程”,打造4个县直单位法治示范点、15个法治示范乡镇、100个法治示范村(社区),做到经验能听、硬件能看、资料能带、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明显。三是开展法治培育工程。全县共创建法律培训中心10个,法律辅导站22个,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设立一块法律宣传栏,向每户农民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业务培训,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5期,培育“法律明白人”5万多人、学法中心户7200余户。“法律明白人”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6000余条,参与调解民间纠纷3000余起,调解率达95%以上。(沈丘县委改革办 梁珂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