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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探索土地流转有效运行机制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5-08     点击数: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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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5日,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行政村土地流转大户杨其昌在他的养殖场忙活,心情格外舒畅。“多亏了县‘仲裁庭’的调解,让俺跟农户签订了规范的流转合同,再不会为土地流转费纠纷伤脑筋了。”杨其昌说。

    杨其昌说的“仲裁庭”,是沈丘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下设的仲裁机构。前些日子,杨其昌在流转70亩土地搞养殖时,由于未与农户签订规范的合同,与农户产生了流转费纠纷,在县“仲裁庭”的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

    “能调解的不仲裁,立足化解矛盾,不收取任何费用。”县仲裁委员会负责人胡剑训说,为更好地服务群众,“仲裁庭”聘请了20名业务骨干、2名律师作为仲裁员,对偏远乡镇的复杂案件,县仲裁委员会深入基层,开设“流动仲裁庭”进行仲裁。

    沈丘县是农业大县,全县农业人口128万,现有耕地114万亩。近年来,随着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和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当地许多农民认为种田的经济效益远不如外出打工。可不少人有顾虑:“土地就是命根子,把地交给别人去种,谁知道别人是怎么种,到时候一旦土地被破坏了,甚至连租金都收不到。”

    为促进土地依法有序流转,该县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各乡镇(办事处)也分别设立了服务窗口,每个行政村都配备了土地流转联络员,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全县形成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这些乡村“管地”机构自成立以来,先后接待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咨询服务1.2万人次。

    在该县周营乡孟寨村,种粮大户王海龙通过向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申请,后由村委会出面与村民商谈,然后统一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流转了300亩地,当上了“农场主”。“别看只是一张纸,这里面价格、承包用途等写得清清楚楚,有了纠纷真不怕!”王海龙说,流转户和农户心里都踏实。

    在统一规范的《沈丘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上,记者看到,流转期限、承包地经营权流转方式、承包地流转用途、流转价格、违约责任都明明白白。

    据了解,5年来,该县土地流转“仲裁庭”共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纠纷526起,仲裁土地纠纷案件28起,当事人95%以上服从调解、仲裁,为全县30多万亩流转的土地提供了可靠保障。(赵春喜 谢辛凌 迟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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