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春喜 本报通讯员 迟驰
农业篇
“俺们的麦长得真不赖!”看到记者一行到来,几位在村头晒太阳的老人由衷感叹。尽管村里土地集中规模种植,村民还称“俺们”,是因为在林寨村,实施的是一个叫“土地股份合作”的制度。 3月20日上午,记者站在沈丘县北杨集乡林寨村村头,向东放眼望去,一马平川的千亩大田地里,阳光下的麦苗显得特别绿。
“土地入股”很新鲜
土地股份合作制,是个新鲜事儿,林寨村是全省第一个。
2009年,林寨村406户村民以各自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股份入股合作社,统一播种、管理、收割,统一购料、销售,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土地流转,咱有钱赚;当上股东,年底分红。”如今,在林寨村流传着这样一个顺口溜。
按林寨人的说法,这个制度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变土地承包权为股权,由合作社集中规模种植全村土地,在扣除必要的集体积累以后,按照社员土地股份进行分配。
“村里集中种植土地,合作社招聘村民管理,这样,群众既能收得土地流转费和红利,又能在合作社打工挣工资,在家村民能挣三份钱。”该村党支部书记、合作社理事长林峰说。
舍不得的“命根子”
“老年人会种地没力气,中年人会种地外出务工没有时间,青年人不会也不愿意种地。”谈及当时土地集中的初衷,林峰说出了农村现状。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租出去,他们又舍不得,情感上接受不了。
“土地股份合作,集中规模经营,村民变股东,利益有保障,情感上能接受。”林峰说,他反复向村民解释,土地集中后,作为股东,村民还是土地的主人,规模经营能降低种植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年底分红,村民能多挣钱。
“在老村室,大热的天,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讨论到深夜,最后举手表决,还在同意集中入股的协议上按上了手印。”回忆当时的情景,林峰记忆犹新。
农民“分红”头一回
去年农历九月初九,是林寨村村民和老人们开心的日子。
“老少爷们,今年两季儿庄稼收成好,除了股民分红外,集体还结余点钱,老人们都能领‘红包’。”林峰扯开嗓门宣布。
当天,全村60岁以上老人领到了300元到600元不等的“福利”,以及保暖内衣、羽绒服等慰问品。
农民不种地也能领“红包”,这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儿子儿媳在上海打工,俺在家照顾两个孙子,庄稼活儿干不动了,7亩地一年拿6000多块,还能分红,地还是集体耕种好。”71岁的林廷刚老汉告诉记者。
因在全省率先实施土地股份合作制,村党支部书记、林家富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林峰,获得“2014年度河南十大‘三农’新闻人物”。
“我会继续带领乡亲们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林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