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小法庭”,化解信访大问题。该县为了适应新的信访工作形势,化解法律法规难以解决的信访问题,依据风俗习惯、传统道德等“柔”性力量成立了社会“小法庭”,聘请一些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威望的“明白人”为“社会法官”,对一些矛盾纠纷先期进入调处,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了一大批走司法渠道难以解决掉的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听证评议会,化解信访难问题。对于一些信访案件在各方利益诉求都得到充分表达,有关政府部门作出处理意见后仍难以案结事了的信访疑难案件,该县积极推行召开听证评议会化解矛盾。经过信访人和责任单位的现场陈述、举证、辩论等环节,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法律工作者、仲裁员等各界人士组成的县评议员,进行当场评议。评议员们从法律、人情等不同角度来评议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和信访人的诉求,提出化解建议,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确保听证评议公平、公正、公开,破解“终而不破”难题,力促案结事了。
三、以“情”治“访”,化解信访老问题。对于一些思想比较老化,不懂相关法律法规的上访人,该县采取以“情”治“访”的方法进行化解,通过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做通其亲人和朋友的思想工作,利用亲情的力量感化信访人,找准信访人的感情脆弱点,达到息诉罢访的目的。(沈丘县群众工作部 范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