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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3-28     点击数: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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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工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根据《沈丘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工作方案》安排,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经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举办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比赛

  (一)参赛人员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负责推荐1名选手(必须是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全县预赛,参赛选手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及演讲题目,务于3月31日前报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地点:县委宣传部)。

  (二)演讲要求

  主题鲜明,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语言朴实,表达生动,富有感情;语言规范,吐字清晰,表达准确;事例真实,详实生动,富有感染力和震撼力;题目自拟,演讲时间控制在5-8分钟;用普通话脱稿演讲,着装要整齐,端庄大方。

  (三)时间安排

  2014年3月31日前,各单位组织初赛、选拔赛,4月上旬组织全县预赛决赛(预赛和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组织奖若干名,活动结束后将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二、征文比赛

  (一)征文要求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有深度有价值。

  2、文章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富有真知灼见。鼓励理论与应用性研究并重,倡导务实文风。征文篇幅不超过5000字,并写明作者姓名、单位、通讯地址、电话、邮编等,以便联系。

  3、各单位至少报送2篇文章,单位一把手必须撰写1篇,征文题目自定。

  (二)组织和评奖

  1、征文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集中评审,评出特等奖10篇、一等奖10篇、二等奖15篇、三等奖20篇,并对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品。

  2、获奖人员名单和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沈丘县委政府网、《新沈丘》、沈丘电视台等县内新闻媒体公布。

  3、评出的优秀作品将结集成册,报送县处级领导干部,赠送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4、4月20日前,各单位将文稿一式两份报送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394-5103936。

  三、知识竞赛

  (一)竞赛内容

  本次知识竞赛考题范围主要是“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习近平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暨第二阶段动员会上的讲话和党章等相关知识。

  (二)竞赛方式

  1、初赛。四月初,在《新沈丘》刊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竞赛初赛试题,各单位自行复印答题卡,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进行考试,并将答题卡交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组组织评卷并从各单位报送的答题卡中选出2名同志参加决赛。

  2、决赛。四月中旬,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组织决赛,各单位被选出的2名党员干部务必届时到场参加决赛。

  (三)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

  沈丘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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