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30日 星期日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信息  > 正文

2026年沈丘县烟花爆竹“打非”举报奖励办法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8-29     点击数:347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举  报  有  奖

  按照周口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烟花爆竹规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全县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3000-3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保密。

  举报电话

  公安局:110

  应急局:0394-5220039

  县污染防治攻坚办:0394-5212369

沈丘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沈丘县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8月31日

  如需转载请标注来源

下一篇: 没有了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6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