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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8-07     点击数: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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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涉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县肉类产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全县范围内畜禽养殖、屠宰及其相关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的线索。

  (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弃置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收购、屠宰应检疫而未检疫畜禽、病死畜禽;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等违法犯罪线索。

  (四)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等内外勾结。

  (五)生猪私屠宰,无证无照非法屠宰点等违法犯罪线索。

  (六)无害化处理场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病害畜禽产品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七)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涉及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受理方式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0394-5104178、0394-7770508 

  四、线索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保证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特此通告

沈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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