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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沈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06-09     点击数: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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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6〕2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沈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目前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计划于2026年7月10日15时30分在沈丘县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沈丘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事项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依据、标准和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申请条件

  1.户籍在沈丘县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在沈丘县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组织;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50人以内,由沈丘县自然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登录沈丘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好的报名表格、证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sqzrzygb@163.com,或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件原件到沈丘县自然资源局210室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以公民身份参加听证会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参会,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义参会的,应携带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及委托书参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建议。

  4.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5.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6.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曦           电话:13838687017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沈丘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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