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艳华带领由部分社会委委员和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领导沈宗祥、许四军、宋煜、赵北征、刘婷婷及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我县的商超人流密集场所、高速枢纽、应急救援机构、重点工业企业、临港码头、食品龙头企业等关键点位,通过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查阅材料等方式,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向和解决的办法。
执法检查组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是统筹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基础性法律,各级各部门、各市场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法定责任,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补齐应急物资储备、基层队伍建设、应急预案实操演练、重点场所风险防控等短板弱项。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汇总本次执法检查情况,梳理问题清单,形成专项执法检查报告,依法交办整改事项,持续跟踪督办整改成效,以刚性人大法律监督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以法治力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薛贝贝 高洪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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