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豫财农水〔2024〕22号),拟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农业信贷担保贷款进行贴息。
一、贴息对象和贴息标准
对试点县域内符合财政贴息要求的,自2021年1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放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贷款,在2023年12月31日(含)前结清的,按照年化贴息率2%的比例贴息。已经逾期(含本金及利息)的担保贷款不予贴息。
二、公示期为2024年7月15日至7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金融服务中心反映。
联 系 人:马海昌
联系电话:0394-5669689
附件:沈丘县邮储银行等4家银行农业信贷担保贷款项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