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沈农领发[2023]43号)和沈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发改【2023】182号)研究确定,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7.86万元),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涉及1个项目,现将该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3年沈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留福镇留福村坑塘治理项目。
二、资金安排:计划投入资金57.8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7.86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留福镇留福村辖区内。
四、建设任务:留福村坑塘改造项目1处,水面面积10亩,黑臭水体的改造项目长度160米:1.清运民房区生活垃圾:2060 m、2.挖淤泥、流砂:2584 m、3.混凝土构件拆除:7.5 m、4.回填方:2426 m、5.边坡整形:630㎡、6.人行道块料铺设:96㎡ 、7.铺种草皮:1897㎡ 栽植乔木。
五、建设工期:建设工期60天。
六、招标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性协商的方式,确定中选施工单位。参与竞标企业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材料,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31日。
七、责任单位: 沈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人:牛勇敢( 0394--5100096 13592291446)
监督电话:
国务院:12317
省:0371-65919535
市:0394-827022
县:0394--8736033
0394--5100096
沈丘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