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广其、张治君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锐,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办)人大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君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高考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房墉、常亚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经表决,会议决定免去李世海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龙腾、张燕为沈丘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朱朋冲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殷晓春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殷晓春建议县发改委要紧抓经济工作不放松,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坚持抓经济必须抓项目、抓项目必须抓招商、抓招商必须抓落地的理念。要紧盯年度目标,全力保先进位。要注重围绕“十四五”时期的中期与远期目标,进行前瞻性布局,抢占发展先机,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办好民生实事,大力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事,努力兑现好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承诺。
关于 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殷晓春建议县财政局要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明确财政支出优先方向,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要着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建立健全“举债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监管机制,确保财政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殷晓春建议县法院要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着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大失信惩戒力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守法者感到公平、受到保护。强化司法为民理念,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民事审判职责,进一步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要贯彻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民事审判工作水平。要以法官职业化建设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保障等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司法氛围。
关于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殷晓春建议县检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警整体素质,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科学配备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努力培养更多精通法律知识和丰富监督经验的检察官。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效,强化法律监督,注重把全面履职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办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高质量控告申诉信访案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成效。(郭红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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