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县司法局召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会,安排部署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村(居)法律顾问作为河南省人民政府承诺的十大民生工程之一,县司法局动员全县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为全县580个行政村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参与率达到 89 %。县司法局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广泛征求意见,研究制定了《沈丘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会议详细解读了《沈丘县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为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会议要求,各司法所严格要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到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中,与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同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全县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