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高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8月3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城区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检查人员对各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水泵房运行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检查中,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新实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一建倾城、翰林公馆、恒丰鑫苑等高层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汪清明:“我们今天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主要针对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消防管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郭红甫 郭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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