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信息  > 正文

县消防救援大队落实“消防新规”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04     点击数:6472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高层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8月3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城区部分高层住宅小区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微信图片_20210804154604.jpg

  检查人员对各高层住宅小区物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水泵房运行情况、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检查中,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新实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存在严重消防隐患的一建倾城、翰林公馆、恒丰鑫苑等高层小区物业管理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

微信图片_20210804154559.jpg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汪清明:“我们今天深入高层住宅小区开展主要针对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消防管理、电动车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检查,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执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地见效。”(郭红甫 郭心宇)

▌文章为沈丘融媒体中心原创,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我们。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