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沈丘县人民政府拟定了《征地启动公告》。现将拟定的《征地启动公告》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宗地一位于沈丘县槐店回族镇贾寨村民委员会境内,G220西。
宗地二位于沈丘县石槽集乡徐营村民居委会境内,G220北。
宗地三位于沈丘县新安集镇下溜村民居委会境内,G220线沈丘绕城段道路西。
宗地四位于沈丘县邢庄镇李营村民居委会、邢庄村民居委会境内。
宗地五位于沈丘县邢庄镇李营村民居委会境内。
宗地六位于沈丘县邢庄镇李营村民居委会境内。
宗地七位于沈丘县留福镇于古洞村民居委会境内。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宗地一为工业用地。
宗地二为工业用地。
宗地三为工业用地。
宗地四为工业用地。
宗地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六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宗地七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征地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拟征地启动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