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沈丘县坚持把高层建筑作为集约利用土地、彰显现代气息、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围绕兆丰大道、东环路、沙颍河城区段等主要路段和重要节点组装高层建筑,100多栋16层以上高楼拔地而起。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实际,多措并举,确保高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前期审查。明确规定高层建筑工程在施工前,各项手续必须齐全,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图纸审查,并有图纸审查合格书和审查报告。所有建筑材料和产品,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是严格施工管理。在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中,施工企业必须证照齐全,严禁层层转包、违规分包。各类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高层建筑工程施工经验。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全天候监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开展高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队伍是否规范、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建材质量是否达标、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等。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参建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实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恢复施工,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施工中的一些技术难题和质量通病,定期邀请省、市专家进行讲授,已举办13期高层建筑施工管理专题讲座。内容涉及高层建筑施工特点分析、垂直运输设备与脚手架、基坑开挖与模板支护、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高层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安全生产防范意识,确保高层建筑安全施工无事故。(董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