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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召开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工作动员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1-09     点击数: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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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7日,我县召开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工作动员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主任郝四春,县法院院长赵振勇,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何洪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李广其出席会议。各乡镇(办)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分管副职、应急办、派出所、环保所负责人,县委各部委、办主管副职,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21-1-8】我县召开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工作动员会 (2).jpg

  会上,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何洪涛宣读了《沈丘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并就全县禁燃禁放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县公安局、县城管局、槐店镇、白集镇、冯营乡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全县22个乡镇(办)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向县政府递交了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军令状。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主任郝四春在会议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认清“打非”和禁燃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郝四春要求,一要界定“打非”禁燃范围,明确工作任务。根据《沈丘县开展烟花爆竹“打非”禁燃禁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在全县全区域、全时段长期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二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体,倡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形成全社会人人讲安全、人人谈危险、人人防事故的良好氛围。三要深化排查整治,狠抓源头管控。公安、交通部门要对全县范围内非法运输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应急部门要依法查处全县范围内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大城区巡查力度,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的检查,强化对个体户的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氛围,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遵守禁燃禁放规定的自觉性。四要把握重点时段,加强现场查禁。根据我县当地民俗和以往规律,腊八、小年、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十个时间节点是最容易出现燃放烟花爆竹的日期,在这些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盯死看牢、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郝四春最后强调,开展“打非”禁燃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着眼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优化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幸福沈丘的重大决策。春节将至,“打非”禁燃作为破除传统陋习、保护大气质量、改善城乡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事关对外形象,事关党和政府的威信。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细化措施,夯实责任,以较真碰硬的作风、决战决胜的信心,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燃攻坚战,为广大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一个干净、安全、祥和的环境。(黄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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