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驻村工作队:
近阶段,我县扶贫信访问题反映较去年明显增多,为彻底扭转我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被动局面,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扶贫领域信访高发态势,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担当
扶贫信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脱贫攻坚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抓扶贫信访工作落实也是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当前,我县扶贫信访较多,2019年统计的37件信访件主要表现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31件为咨询相关扶贫政策;二是反映村干部冒领、侵占低保及优亲厚友问题占6件。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既有工作推动力度不够的问题,又有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和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各乡镇(办事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扶贫信访稳定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对扶贫信访事项定期研判、压实责任、跟踪督办,下足绣花功夫,切实把群众的问题和诉求解决好,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要结合脱贫攻坚普查工作,把 “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作为降低扶贫领域信访量的重要抓手,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大走访大宣传和扶贫政策落实“回头看”行动,对扶贫政策及落实情况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户户知道扶贫政策,并重点抓好教育保障、医疗保障、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农村低保、雨露计划、产业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项目建设等行业扶贫政策落细落实,通过采取逐级自查、逐级上报、建立台账的方式,及时掌握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线索,并派专人排查处理,及时宣讲扶贫政策,严格按照标准程序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确保群众应享尽享、不落一人,杜绝因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上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发生。
(二)畅通诉求渠道。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抓好扶贫服务热线的公开公示,确保家喻户晓、人尽皆知。建立“群众张嘴,干部跑腿”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村级脱贫责任组、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联系群众的责任,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实际困难,由村级脱贫责任组牵头,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共同参与,对排查的问题一盯到底、销号解决。对信访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地方,当地党委、政府要派驻调研组、工作组,深入群众、深入现场,广听取意见,将问题消化在当地、解决在萌芽。
(三)认真抓好矛盾化解。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部门要始终将解决问题作为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总要求,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主动作为、分类处置、综合施策、及时化解,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县直行业部门要落实管理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使县级成为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终点站”。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对群众的不合理诉求,要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坚持“一人一策”,落实稳控措施。对行为违法的,要依法处理。针对“缠访闹访”的问题,要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在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的同时,对无政策依据、要求过高、扰乱工作秩序等问题,不能一味迁就、退让。应当明确责任,多方联动,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合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把遗留的缠访、闹访有效化解。
(四)开展针对性专项整治。各乡镇(办事处)要根据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实际情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针对当地存在的扶贫信访突出问题,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项治理、集中整改。各乡镇(办事处)和各行业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将专项整治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区域的情况,列出需要针对性整治的突出问题,找准每个专项整治的切入点,确定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进度时限和工作措施,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努力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相关责任人不追究的不放过,集中消化、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每月至少听取一次扶贫领域信访工作汇报,分析信访形势,解决突出问题。要落实好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事项涉及多个行业部门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研究确定包案领导、主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对国办和省级信访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重点查办。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全面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定期听取信访件办理结果汇报,确保问题妥善解决,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把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工作中要做到“七个一律”这即是对县级的要求,也是对市级扶贫部门的要求。一是对省级以上扶贫信访案件,一律要由县处级领导包案化解稳控;二是对市级以上案件涉及行业部门的,一律实行双交办,同时交办属地和行业部门;三是对造成省级以上重访的,一律追究包案领导和稳控责任人责任;四是对造成贫困户向省以上咨询投诉政策落实情况的,一律追究帮扶责任人责任;五是对市级以上案件,一律两天内和信访人见面;六是对缠访闹访案件,一律引导进入“三级终结”程序,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七是对非贫困户反映的非扶贫领域问题以及当月重访问题,一律主动向上级申请做无效信访件处理。
(二)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扶贫信访工作乡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管理职责。县级履行督办核查责任,对重点信访问题和热点敏感信访线索直接核查处理,对交办的信访件处理结果严格审核把关。省级以上交办件由分包乡镇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不得转办给乡镇办处理;市县级交办件由分包乡镇的县领导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不得转办给村级处理。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推诿扯皮,不解决问题或解决问题质量不高的,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扶贫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严格督查考核。要改进督查巡查方式,县脱贫攻坚督查巡查组将专项治理工作和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纳入常规督查巡查范围,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暗访调研等方式,检验专项治理成效和办件质量,督促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化解和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要完善考评办法,把扶贫信访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扶贫成效年度考核。因扶贫领域信访问题处置不力,引发重大负面舆情和问题事件的,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四)强化队伍建设。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设立扶贫信访工作窗口。各乡镇(办事处)要选调精干人员充实到扶贫信访工作中,建立专职扶贫信访工作队伍,行政村要专兼结合。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信访知识培训,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实的扶贫信访干部队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人管、能管好。
沈丘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