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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内继续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16     点击数:2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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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区内继续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由于县城区人民大道沙颍河大桥拆除重建,造成县城区道路交通通行压力增大,为确保县城区道路交通畅通,缓解县城区道路交通压力,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域内,继续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1月16日18时—2020年12月31日24时,在县城内全天候实行所有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二、限行区域

  县城区限行范围:宁洛高速以南、西环路以东、华佗路以北、人民大道以西(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规定

  (一)按车牌尾号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含本地临时车牌,不含外地车牌)。

  (二)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在禁止通行范围内道路行驶:

  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车、公务用车和校车。

  2.持有市区货车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含特快专递车)、燃油(气)运输车和鲜活产品运输车(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执法任务的行政执法车。

  4.作业期间的保险查勘车、殡仪馆殡葬车、专用清障车、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吸污车、垃圾清运车。

  5.悬挂合法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四、便民措施

  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县城区域内所有城市公交车实行免票政策,可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

  特此通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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