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清理注销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数据的公告
根据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周口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周交文【2020】89 号)和周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加快淘汰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及省交通厅和省公安交管部门提供的对比数据,经核 查,涉及我县国三排放营运车辆 1430 辆(见附表),达不到现行的环保排放标准,现将名单公告社会大众如下,如有 异议或发现不属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运营柴油货车,请携带环保局环保认定资料 10 日内到沈丘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理,逾期未处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和以上文件要求依法对车辆信息予以清理注销。
(附车辆信息表)
沈丘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 11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