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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4-05-06     点击数:4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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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自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以来,各单位都能够按照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认真落实简报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及时上报活动信息,有效保证了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时掌握全县活动开展情况。现结合近期各单位简报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简报信息报送的基本情况

    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沈群组办[2014]2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配齐工作人员,明确报送要求,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明显提高。各督导组按积极帮助所督导单位出思路、出题目,促成了一批创新性、综合性强,对面上工作起积极示范作用的稿件,也为各单位工作交流提供了良好的平台。截至4月29日,共收到各单位报送的简报信息762条,采用157条,编发简报23期;上报省、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信息102条次,采用15条次。据统计,信息报送数量多、质量高的单位有:刘湾镇、工商局、群工部、县委办、组织部、宣传部、计生委、财政局、槐店镇、东城办、莲池镇、水利局、白集镇、纸店镇。至今没有报送信息的单位有:工会、产业集聚区、三高、信用联社、县医院、防疫站、发改委、房产处、房改办、市场中心、工信局、县委农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未完成每周上报2期信息的规定任务;二是信息报送渠道不畅,致使信息未能及时采用并列入统计;三是信息编写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内容空洞,反映工作情况仅停留在召开会议上,对一些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创新举措、亮点做法的挖掘和提炼不足,使得信息的采用率不高。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简报信息报送工作。一是突出工作重点,紧扣重大部署、重点工作、重要节点策划好信息简报的编发,做到有理论深度、有创新视角、有推广价值,避免重数量不重质量,防止指导意义不强的动态类简报满天飞。二是紧贴本单位活动开展实际,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创新举措、特色做法、工作亮点和实际成效,特别是本单位在查摆问题、边查边改、解决突出问题、办实事好事方面加强信息报送。三是上报简报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使用“单位+主题”的方式,格式要求:直接粘贴内容,无需添加附件,在邮件中注明报送单位、信息员姓名。请简报信息员加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简报QQ群(群号为362043304),县群组办材料简报组邮箱sqqzlxjb@163.com,(办公地址:县工商局四楼材料组,联系电话:5261117)。( 沈丘县委组织部)

 

附:各单位简报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采用情况一览表

督导组

单位

采用

数量

督导组

单位

采用

数量

督导组

单位

采用

数量

县直

单位

第一组

产业集聚区

0

县直

单位

第五组

公路局

0

县直

单位

第九组

国土局

1

县委办

4

工信局

0

老干部局

3

政府办

3

计生委

5

防疫站

0

侨办

0

县供销社

0

中医院

0

宣传部

4

环保局

1

地税局

1

文明办

3

人社局

2

县医院

0

群工部

5

安监局

2

质监局

0

政法委

3

信用联社

0

文广局

0

统战部

3

县直

单位

第六组

林业局

1

药监局

2

县直

单位

第二组

人大办

1

农机局

0

乡镇办第一组

槐店镇

4

政协办

1

农科所

0

东城办

4

纪委

3

编  办

1

北城办

2

法院

2

水利局

4

白集镇

4

组织部

4

畜牧局

2

乡镇办第二组

新安集镇

1

检察院

1

农业局

2

纸店镇

4

公安局

0

科技局

0

刘湾镇

7

司法局

0

县直

单位

第七组

 

财政局

4

乡镇办第三组

周营乡

3

盐业局

0

交通局

0

赵德营镇

4

县直

单位

第三组

一高

1

卫生局

2

付井镇

4

二高

2

发改委

0

乡镇办第四组

莲池镇

4

三高

 

审计局

3

刘庄店镇

1

职教中心

2

商务局

0

李老庄乡

0

工商局

5

行政中心

1

乡镇办

第五组

冯营乡

2

党校

1

民政局

0

大邢庄乡

3

党史办

0

粮食局

1

石槽集乡

1

史志办

0

县直

单位

第八组

 

统计局

0

乡镇办第六组

老城镇 

2

进修学校

0

规划办

2

范营乡 

0

县直

单位

第四组

妇联

0

教体局

2

留福镇

1

残联

1

执法办

0

乡镇办第七组

卞路口乡

1

文联

0

民宗局

1

北杨集乡

1

机关工委

1

住建局

1

洪山镇

2

科协

0

房改办

0

 

 

 

团委

0

房产处

0

 

 

 

总工会

0

市场中心

0

 

 

 

档案局

0

 

 

 

 

 

 

县委农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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