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豫文〔2020〕43号,我县农商银行获评“河南省文明单位”。截至目前,我县农商银行已连续三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行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业务发展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战略方针,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回归本源、服务三农为重点,以开展形式多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助交通、文明清扫、关爱特殊儿童、慰问困难群众、学雷锋等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员工文明素质和企业品牌形象,推动精神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引领业务发展高质量,助力县域经济增活力。
下一步,该行将以此次获评“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形式,健全文明创建长效机制,以更大的热情、更足的干劲、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深入推动各项工作再创佳绩!(张帆 任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