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豫政〔2014〕9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6〕7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职权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豫政〔2017〕1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18年县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再次梳理。此次梳理我县共取消行政权力事项31项,承接行政权力事项14项,调整行政权力事项6项。
附件1: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2: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附件3: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中共沈丘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