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划定了沈丘县沙颍河、汾泉河河道管理范围。现公告如下:
一、有堤防的河湖管理范围
河流名称 |
起点位置 |
终点位置 |
长度 |
管理范围 |
沙颍河 |
3699030.072 594014.558 |
3683428.006 624403.950 |
38.57千米 |
左岸:临河堤脚外5米, 背河堤脚外8米。 右岸:临河堤脚外5米, 背河堤脚外8米。 城区临路河段背河堤脚外依据实际情况调整 |
汾泉河 |
3678134.001 598273.468 |
3666270.817 612340.399 |
22.24千米 |
左岸:临河堤脚外3米, 背河堤脚外5米。 右岸:临河堤脚外3米, 背河堤脚外5米。 |
注:1、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
2、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沙颍河、汾泉河管理范围公示图
沈丘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