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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构建“314”工作机制 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6-26     点击数: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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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1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沈丘县正式退出国家级贫困县序列,在周口市率先实现脱贫摘帽。脱贫摘帽后,沈丘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的重要指示,围绕“力争2019年现行标准下贫困户实现脱贫,坚决防止返贫”这一工作目标,着力构建“一个不减、四个不变”“一个载体、四篇文章”“一个建设、四个保障”“314”工作机制,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项行动,统筹推进“稳脱贫、防返贫、不致贫”各项举措,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构建“一个不减、四个不变”工作机制。一个不减:就是工作力度不减。调整充实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实行一办五组,组长由县委各部委办常务副职担任,切实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周例会制度不变,脱贫攻坚指挥层面高效运行、接续发力。四个不变:就是责任落实不变。持续落实好县处级干部领导责任、行业扶贫责任、乡镇主体责任、村级直接责任、部门帮扶责任、第一书记驻村责任、督查巡查责任等七项责任。扶贫政策不变。梳理现有扶贫政策,不到位的进行完善,拔高标准的予以规范,确保脱贫攻坚期内所有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政策全覆盖。驻村帮扶不变。有序推进驻村工作队员轮换,对159个贫困村派驻单独工作队,对389个非贫困村派驻联合工作队,确保全县548个有贫困人口的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督导考核不变。新组建10个督查巡查组,采取暗访督查、专题督查、带案督查等形式,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构建“一个载体、四篇文章”工作机制。一个载体:就是在全县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四篇文章:就是做好“脱”字文章。澄清未脱贫户、已脱贫有返贫风险户、边缘户有致贫风险户等“三类人群”底子,采取干部帮扶到户、政策落实到户、叠加增收到户、六项救助到户等综合帮扶措施,力争现行标准下贫困户如期脱贫不掉队、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边缘户改变现状不致贫。作好“查”字文章。对11大类40小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逐户逐人、逐类逐项进行摸底排查,分类建立负面清单,交行业扶贫部门和乡镇(办事处)限期整改落实,力争扶贫政策全覆盖。做好“干”字文章。根据省市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明确扶贫干部培训、系统数据质量、扶贫项目建设、扶贫领域信访、反馈问题整改、基层组织建设、百村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社会扶贫、“智志”双扶十项具体工作,重点抓、持续抓、全面夯实重点工作质量和水平。做好“提”字文章。规范行业扶贫单位文件台账资料,更新完善乡档、村档、户档和问题整改台账、扶贫项目台账,推动各项台账资料健全完善,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基层基础水平。

    三、构建“一个建设、四项保障”工作机制。一个建设:就是推进扶贫领域干部作风建设,认真开展“讲政治、守规矩、懂业务、强能力”活动,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四项保障:就是专职队伍保障。各行业扶贫部门组建“1+1+1+2”专职扶贫队伍,即单位负责人+主抓副职+扶贫办主任+2名专职工作人员;22个乡镇(办事处)组建“1+1+1+5”专职扶贫队伍,即乡镇党委书记+扶贫副书记+扶贫办主任+5名专职工作人员,用专业队伍,干专业工作,谋专业效果。精准指挥保障。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智囊团”“指挥部”的作用,根据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定期召开脱贫攻坚周例会,听取情况、研判形势,制订下一个阶段工作重点和推进措施,适时下发作战任务书和督办通知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梯次展开、压茬推进、环环相扣。良好作风保障。继续实行每周五全县“扶贫日”制度,县直各单位组织帮扶责任人全员入户走访帮扶贫困户;分包乡镇的县处级领导每周下乡从事脱贫攻坚工作不少于2天,县直单位负责人每周到村工作不少于2天;派驻非贫困村的联合工作队同派驻贫困村工作队一样,继续实行“五天四夜”工作制。督查问责保障。加大督查巡查问责力度和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对在摸底排查中不实不细、发生少报错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从严追究乡镇(办事处)、驻村工作队、行政村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政策不能全覆盖的,从严追究行业扶贫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考核评估结果评定为“差”等次的单位,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不得参加年度各类评先评优,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本单位下一年度不得推荐科级干部;连续两年评为“差”等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中共沈丘县委改革办  梁珂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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