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 星期一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部门动态信息  > 正文

组织部纪检派驻组建立四项机制 规范干部使用微信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5-30     点击数:3137
字体大小:【 】  打印 打印 分享到:

    沈丘县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根据县委规范微信使用管理要求,结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等保密要害部门,失泄密隐患和风险高的职业特点,监督建立四项机制,规范干部微信使用。
    建群报备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经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申请,机关党组同意批准后,方可建立机关微信工作群。一般情况下,一个单位工作群不超过2个,如,建立一个中层干部工作群,一个机关全体人员工作群,基本可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建群申报单,内容应详尽,申请建群部门、理由、建群时限,审批领导应具体,存单位档案室备查。
    发布准予制度。机关微信工作群的管理员,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很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敏锐的政治眼光,单位归属感、荣誉感要强,有大局观。管理员必须专人专责,不准混岗、顶岗。发布内容,经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发布在工作群上。坚决杜绝在微信群中泄露、扩散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专群专用制度。要公私分明,单位工作群、私群严禁交叉、杜绝混用。单位工作群严禁发与工作无关的内容,避免干扰、影响正常的工作。在私群中禁止散播涉及工作,暂时不适宜公开的内容。
    抽查监管制度。派驻组按照《微信使用10不准》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对违反“十严禁”行为规范的党员干部,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符晓霞 郭向阳 王冬冬)
    

主办:中共沈丘县委  沈丘县人民政府  承办:沈丘县融媒体中心
网站标识码:411624000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00100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642035
豫ICP备13003979号-1 公安备案号:豫公网安备41162402000128号  版权所有:沈丘县政府网2011-2025  
网站运维电话 0394-5222096  邮箱: sqrmtzx@163.com
党政机关
网站标识
X
X
X
X
X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