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7日,沈丘县委巡察办成立了3个检查组,对2017年—2018年县委巡察涉及的13家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检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扎实有效,县委巡察办制定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列出了8个方面22项检查清单,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核对台账、现场察看、检查反馈、检查移交的形式,重点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整改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组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反馈意见、整改台账,逐项核对,全面核查。
此次检查实行百分制评比,对后3名整改不力的单位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宋海涛 郑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