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两年来‘三公’经费公开公示情况、是否存在虚列会议费、办公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前,沈丘县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单位聚焦违规发放津补贴、文山会海等6个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整治“四风”等问题,切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此次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乏力,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两个责任”走过场、敷衍应付。二是公款消费隐形变异,变相列支费用。各级各单位2016、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公示情况、是否存在虚列会议费、办公费用用于公款消费。三是违规收送现金和有价证券。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交往中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礼品的现象。四是“文山会海”问题。是否把《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委文件审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切实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五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和值班费以及未休年休假补贴。六是违规列支个人医疗费用。是否存在用财政资金违规补助、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该县要求,各地各单位要针对6个方面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工作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进行处置,切实抓好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零问题零线索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深挖细查,绝不放过。同时,要认真实施“一案双究”,对发现的问题,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