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各改革专项小组:
为隆重纪念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沈丘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与改革开放共成长,与文明沈丘共奋进”歌咏比赛活动的通知》(沈改发〔2018〕7号)文件要求,我县于12月5日成功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与改革开放共成长,与文明沈丘共奋进”歌咏比赛,此次歌咏比赛呈现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良好风貌,经过严格评审,共评出特别组织奖3名,特等奖6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27名。经中共沈丘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在本次歌咏比赛活动中,组织积极、表现突出的以上46支获奖队伍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新精神、新担当、新作为,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同时号召全县各级单位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努力营造关注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服务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为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沈丘县“与改革开放共成长,与文明沈丘共奋进”歌咏比赛获奖单位名单
中共沈丘县委全面深化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附件
沈丘县“与改革开放共成长 与文明沈丘
共奋进”歌咏比赛获奖单位名单
1.特别组织奖(共3个)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 县纪检监察委 县委宣传部
2.特等奖(共6个)
县直组:老干部局、住建系统、工商局、食药监局
乡镇组:洪山镇、槐店回族镇
3.一等奖(共10个)
县直组:县人民医院、县教育体育局、县商务局、县一高、县城市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乡镇组:新安集镇、老城镇、纸店镇、李老庄乡
4.二等奖(共27个)
县直组:县二高、县农商银行、县中行、中银富登银行、县税务局、县卫计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商务中心区、县农牧局、县邮政分公司、县农业银行、县电业局、县职教中心、县水利局
乡镇组:冯营乡、邢庄镇、付井镇、周营镇、白集镇、赵德营镇、石槽集乡、留福镇、范营乡、卞路口乡、莲池镇、刘湾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