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共沈丘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对全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为实现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沈丘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议(草案)》。
县领导皇甫立新、贾庆伟、殷晓春、李子顺、杨所超、郭宇、郝四春、王琳、马伟、夏立文出席会议。十二届县委委员、县委候补委员、不是县委委员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办)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县直各单位党政正职,县委各部委常务副职,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各工作(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县委常委会主持。
会上,县委书记皇甫立新代表县委常委会作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贾庆伟就《沈丘县机构改革方案》作了具体说明。
会议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时间节点,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要求,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做好机构改革的政治和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把深化机构改革作为检验党性原则、“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强不强、牢不牢、好不好的重要试金石,紧密联系新时代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实现周口大发展、大建设、大变化的发展要求,紧密联系实现沈丘富民强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实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升认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以优异成绩向省委和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二要找准基本遵循,牢牢把握好推进机构改革的正确方向。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沈丘县机构改革方案》,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了沈丘实际,对全面调整优化我县机构职能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严格遵循方案要求,吃透精神要义,把准遵循原则,确保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加快推进、落实到位。要坚持好党对机构改革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党在推进改革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加快推动形成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改革领导体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确保各项改革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总体效应;要坚持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将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作为这次机构改革的重要导向,围绕全面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不断理顺部门关系,优化机构职能设置,着力解决好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效能不高等一系列损害群众利益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出现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现象,使机构改革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人民,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肯定;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改革原则,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实施标准,总体设计、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使各类机构、各种职能相互衔接、相互协调,使我县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最大成效,更好服务和推动我县高质量跨越发展。三要注重宣传引导,着力营造好拥护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党组要把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做深做透做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党性原则和全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接受组织考验,以实际行动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要及时回应干部职工关切,各单位要及时召开干部大会,将这次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向广大干部职工讲清楚、说明白;要积极整合宣传力量、主动发挥宣传声音,大力宣传这次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主要原则和重要举措,全方位多形式加强正面解读,使全社会都能了解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政策要求,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最大限度争取各方面对改革的支持;要持续跟踪报道改革进展情况,充分反映各方面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壮大改革主流声音,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四要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推进机构改革任务落实。这次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机构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力以赴抓好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加快落地、落实。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县委常委会领导下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改革的工作合力;要做好精细谋划,严格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节奏,抓好班子配备、组建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等关键环节,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超编进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将机构改革情况纳入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督察任务和巡察范围,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对机构改革中各种违规违纪和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确保机构改革风清气正、令行禁止、规范有序。
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拥护改革,以强烈的责任意识主动推进改革,以坚定的历史担当积极投身改革,统一思想,统一行动,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坚决完成我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在中原更加出彩中绘就沈丘特色添彩画卷而努力奋斗!(柳柯 程健 郑东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