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4日上午,县环保局在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局党组班子成员,局机关全体人员,二级机构和乡镇环保中心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副局长苗伟传达了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沈丘县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了详细释读,并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了具体安排。
会议指出,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重大改革举措,是着眼时限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大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这次机构改革决定组建生态环境保护分局充分表明了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会议指出,全县环保系统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大任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各项体制机制改革部署,推进环保领域改革创新,结合环保实际工作,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二是要立足本职,抓好环境安全工作。各业务股室和乡镇环保所要对辖区内的污染源进行彻底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尤其要抓好涉水、涉气等重点企业监管、乡镇大气站和汽车遥感建设、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重点工作。三要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局上下要团结一致,一切行动听指挥,对每一件工作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会议传达了全县以案促改干部作风大整顿查处通报会议精神,通报了县纪委对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的通报处理意见。
会议要求,全体环保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规定,严格约束自己言行,有效防范不廉洁行为发生。(鲁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