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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12     点击数: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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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宣〔2019〕43

 

关于开展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

推荐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以家庭文明建设新成效支撑起社会文明新风尚,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要求,通过文明家庭推荐评选表彰活动,进一步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全县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二、推荐步骤

    (一)择优推荐。各地各单位按照《沈丘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结合全县“六村共建”工作和“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广泛发动群众、畅通参与渠道,按照分配的名额(每个乡镇(办)推荐2个名额,每个县直单位推荐1个名额),在全县广大城乡家庭范围内积极推荐候选家庭(已命名表彰的各级文明家庭,不再推荐)。县妇联负责县直单位的文明家庭推荐,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文明家庭推荐。要优先推荐获得县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示范作用的先进家庭。对拟推荐家庭在其所属单位、社区(行政村)征求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意见,并在县级主要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公示。推荐材料包括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申报表(附件2)、2000字详细事迹材料、全家福彩色照各一式四份,每户征求意见材料各一式两份。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材料报送至县委宣传部,联系人:尹华堂,电话:5103936,电子版发邮箱:sqxwmb@163.com;县直各单位推荐材料报送至县妇联,联系人:段金花,电话:5106977,电子版发邮sqxfl@sina.com

    (二)审核评议。县委宣传部对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从各乡镇(办事处)及县直单位推荐上报的文明家庭候选家庭中,提出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候选名单,在县级新闻媒体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公示。

    (三)命名表彰。综合公示和核查情况,提出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建议名单,报县委宣传部领导审定后,由县委宣传部下文并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评选文明家庭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个注重”重要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摆上重要位置,作出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研究推荐评选办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担起职责、发挥作用,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有序进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村镇、社区、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宣传教育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

    (二)面向基层家庭,注重推选过程。各地各单位要坚持以基层推荐为主,同时兼顾各部门各行业推荐的家庭,力求使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要本着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严格遵循《沈丘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将推荐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立得住、传得开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文明家庭的媒体宣传,充分运用全县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力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的感人事迹和先进精神。要组织文明家庭举办“家风故事会”等先进事迹展播活动,通过故事讲述、文艺演出、专家点评等形式,积极弘扬文明家庭的精神内涵,吸引群众积极参与,提高社会影响力,在引领家庭建设和社会文明风尚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要切实帮助文明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建立礼遇文明家庭制度,彰显文明家庭的崇高社会地位,在全社会树立鲜明的价值导向。

 

附件:1. 沈丘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2.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中共沈丘县委宣传部

  2019年7月12日    

 

 

 

 

附件1

沈丘县文明家庭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市民守则、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读家书、谈家教、倡家健、秀家宝等各类家庭文化体育活动,自觉树立良好家风。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社区服务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附件2

首届沈丘县文明家庭申报表

家庭名称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

 

贴家庭照片处

家庭

成员

基本

情况

称谓

姓名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或家庭成员获县级以上荣誉、奖励

 

(300字)

 

乡镇办事处或县直单位意见

 

 

 

(签章)

 

县委宣传部审批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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