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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资金公告公示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2     点击数: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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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分配整合涉农资金672万元与县住建局,用于2017年贫困村人居环境资金。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实施地点:全县22个乡镇办。

2.建设内容:发放159个贫困村保洁员的工资,购买保洁用具以及垃圾运输和处理。

3.投资预算:67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80万元)

4.建设期限:2017年

5.预期目标:通过159个贫困村村内环境卫生整治,使项目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村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面貌发生较大变化。

6.招标情况:项目不需要招标。

7.实施单位及责任人:21个乡镇办事处 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应补资金
(万元)

责任单位

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槐店镇

0

槐店镇

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白集镇

39

白集镇

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北杨集乡

21

北杨集乡

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刘湾镇

18

刘湾镇

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新安集镇

39

新安集镇

6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周营乡

6

周营乡

7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老城镇

63

老城镇

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范营乡

69

范营乡

9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刘庄店镇

51

刘庄店镇

10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大邢庄乡

30

大邢庄乡

1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冯营乡

39

冯营乡

1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北城办事处

15

北城办事处

13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卞路口乡

24

卞路口乡

14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洪山乡

27

洪山乡

15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纸店镇

12

纸店镇

16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石槽集乡

30

石槽集乡

17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付井镇

39

付井镇

1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赵德营镇

51

赵德营镇

19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莲池乡

21

莲池乡

20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李老庄乡

30

李老庄乡

21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留福镇

36

留福镇

22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东城办事处

12

东城办事处

合计

 

 

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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