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政办〔2016〕148号
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沈丘县2016年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沈丘县2016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11月30日
沈丘县2016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为深入探索整合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林业部局 扶贫办等<关于开展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的意见>》(财农〔2016〕7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豫办〔2016〕28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示范县实施方案备案工作的通知》(豫财农〔2016〕2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涉农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在县域内100个贫困村,2.0402万贫困户,6.6991万贫困人口。包括部分非贫困村和贫困人口。
二、涉农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规划2016年完成56个贫困村即2.9851万贫困人口脱贫,2017年完成44个贫困村即2.214万贫困人口脱贫,剩余1.5万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由低保兜底解决,全面完成“县摘帽、村脱贫、户销号”的基本脱贫目标任务。2018年到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同步达到小康水平。2016年规划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1.种植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6个,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16个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5月底建成,覆盖贫困户2759户,贫困人口10835人,项目绩效目标年人均增收2500元左右;
2.养殖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7个,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16个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农牧局,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5月底建成,覆盖贫困户3869户,贫困人口14702人,项目绩效目标年人均增收2500元左右。
3.光伏扶贫项目。新建152个村级光伏发电站,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22个乡镇(办事处),责任单位沈丘县扶贫办,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5月底建成,覆盖贫困户3047户,贫困人口11579人,项目绩效目标户年均增收3000元;
4.扶贫加工车间。新改建石槽集乡虎头行政村、老城镇前谷营行政村、北韩湾行政村扶贫加工车间,项目实施地点分布在石槽集乡、老城镇,责任单位石槽集乡、老城镇,项目实施进度2017年6月底建成,项目绩效目标年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5.到户增收项目。在4个乡镇4个行政村实施到户增收项目,责任单位沈丘县扶贫办,项目实施进度2016年12月底建成,覆盖贫困户185户,贫困人口709人,项目绩效目标户年均增收2000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新增债券整村推进项目。在51个贫困村新建道路395120.45平方米。
2.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在35个贫困村新建道路215883.22平方米。
3.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扶贫项目。在3个省派第一书记贫困村建设路灯、下水道、坑塘治理、绿化等。
(三)金融扶贫项目
1.农促会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协作风险补偿金项目。财政出资风险补偿金,由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沈丘县支行对引领贫困户脱贫的产业给予帮助贷款、贴息支持。
2.农村信用联社风险补偿金项目。财政出资风险补偿金,由农村信用联社开展扶贫小额贴息贷款业务。
3.财政支持企业扶贫项目。由财政出资支持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对企业近三年以内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以上部分给予财政补贴,企业扶持贫困户1507户增收。
(四)社会保障项目
1.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县分公司为全县68258人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由沈丘县天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训贫困户1250人。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对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201名中职中专和大专贫困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
4.城乡医保筹资减免人员减免资金项目。对贫困户、五保户、艾滋病患者、计生双女户新农合费用由县财政全额缴纳,低保户新农合费用由县财政50%缴纳。
5.户户通电视和宽带项目。对19950户贫困户户户通有线电视,免费送宽带。
三、项目资金总额构成及使用预算
(一)项目资金总额构成。2016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总额为24043.2万元。其中来自:
1.中央资金15253.62万元;
2.省级资金2106.1万元;
3.市级资金68万元;
4.县级资金6615.48万元。
(二)使用预算。2016年项目建设预算投资24046.1万元,其中:
1.产业发展建设项目预算投资12701.1万元,投资中用于:
(1)种植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26个,投资2759万元。
(2)养殖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7个,投资3189万元。
(3)光伏扶贫项目。新建152个村级光伏发电站,投资6398.1万元。
(4)扶贫加工车间。新改建石槽集乡虎头行政村、老城镇前谷营行政村、北韩湾行政村扶贫加工车间,投资246万元。
(5)到户增收项目。在4个乡镇4个行政村实施到户增收项目,投资109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投资6747万元,投资中用于:
(1)新增债券整村推进项目,投资4295万元;
(2)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投资2317万元;
(3)省派第一书记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投资135万元。
3.金融扶贫项目预算投资1798万元,投资中用于:
(1)农促会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协作风险补偿金项目,投资风险补偿金100万元;
(2)农村信用联社风险补偿金项目,投资风险补偿金300万元;
(3)财政支持企业扶贫项目,出资1398万元支持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带动贫困户1507户增收。
4.社会保障项目预算投资2797.1万元,投资中用于:
(1)贫困户人身意外保险项目。投资357万元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丘县分公司为全县68258人贫困人口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2)雨露计划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投资129万元有沈丘县天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培训贫困户2150人。
(3)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投资20.1万元对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201名中职中专和大专贫困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补助。
(4)城乡医保筹资减免人员减免资金项目。投资1573万元全额缴纳贫困户、五保户、艾滋病患者、计生双女户新农合费用和低保户50%新农合费用。
(5)户户通电视和宽带项目。投资718万元对19950户贫困户户户通有线电视,免费送宽带。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了沈丘县2016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资金专账管理,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二)制定整合资金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土资源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林业部局 扶贫办等<关于开展市县涉农资金整合优化试点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要求,编制出台了“沈丘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对整合资金的使用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三)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整合资金项目的审批,由原项目主管单位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小组讨论审批,项目确定后,由项目办依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拨付。
(四)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对纳入整合项目统一进行公开招标,并指定整合办为项目实施责任主体,负责与县财政、发改、国土、交通、农林畜牧、水利、扶贫等部门的沟通与衔接,以及项目实施计划编制、资金使用监管、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地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五)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按照统筹整合、统一管理的要求,为确保统筹整合后的资金有效合理使用,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执行《沈丘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脱贫目标走、脱贫目标跟着贫困人口走”。
(六)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项目完成后,县政府组织财政、发改、国土、交通、农林畜牧、水利、扶贫等相关部门联合对竣工项目进行认真考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有关部门备案。对试点项目实施成效的绩效评价,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绩效考评的,按照(豫办〔2016〕28号)执行,其它试点项目的绩效评价由我县自行组织开展,不再按照原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上级部门对我县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预期效益目标
通过大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到2017年底全县100个贫困村,2.0402万户贫困农户,6.6991万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全县实现整体脱贫,县委提出的“率先脱贫”目标如期实现。
脱贫项目的实施,使贫困村产业得到发展,群众生活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以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村庄环境优美整洁卫生,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得到落实,社会治安良好,民风和谐安康,基本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
(一)扶贫效益
1.特色农作物种植。大棚蔬菜种植:通过选用优良品种,采用反季节、无公害等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大棚蔬菜产量和质量可实现大幅度提高。大棚蔬菜种植每年可生产蔬菜两茬以上,以春种芹菜、花菜、蒜苗,冬种辣椒、黄瓜、西红柿等蔬菜为例,一个占地面积1亩的塑料大棚,年蔬菜产量可达到2万公斤左右,年纯收入可达到1万元左右。以四口之家计算,仅此一项年人均可增收2500元左右。
槐山药:农户种植槐山药,每亩产量可达到6000公斤左右,市场价每公斤4元,亩产值在2.4万元左右,扣除租地、种子、肥料农药、灌溉、人工等成本投入8000元,可获纯利润1.6万元左右,一个家庭每年种一亩山药,年人均可实现增收4000元,其经济效益远高于种植粮食及其他作物,带动农民增收效果十分显著。
2.畜禽养殖。槐山羊:槐山羊育肥槐山羊生产周期为120天,出栏商品羊每只平均毛重40公斤,每公斤市场价30元,毛收入1200元,扣除购买育肥羊成本和饲养成本750元,每只可获纯利450元。四口之家,平均一人养一只羊,每年家庭可增收1800元,一年出栏两茬,经济效益可翻一番。
生猪:育肥一头普通长白猪生产周期为120天,出栏商品猪每头平均毛重100公斤,每公斤市场价16元,毛收入1600元,扣除购买育肥猪成本和饲养成本1200元,每只获纯利400元。四口之家,平均一人养一头猪,每年家庭可增收1600元,一年出栏两茬,经济效益可翻一番。
3.光伏发电。全县规划建设60千瓦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93个,总容量规模17.604MWP,拟帮扶贫困户5868户,每个贫困户对应的容量规模为3千瓦。按有效利用时间1350小时/年计,售电收入按0.98元/千瓦时计算,每户每年发电量为4050千瓦时,售电收入为3969元,扣除3%税费,实际受益3850元。每个贫困农户每年可增收3000元,其余用于运行维护费用及村级公益事业。
4.扶贫加工车间。扶贫加工车间的加工内容多种多样,主要有电子配件、服装、手工编织、玩具等。加工车间工人月平均工资2000元左右,一年按十个月工作量,年人均增收2万元上下。一个家庭有一人参与加工车间工作,实现全家脱贫不成问题。
(二)社会效益。脱贫攻坚扶贫项目的全面实施,对全县农村社会和县域经济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各分项目的实施,使农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公共设施和服务功能大幅度提升,农民收入水平持续增长,科技意识不断增强,市场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大幅度提高,农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社会治安环境更加良好,农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望和信誉得到进一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