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为全面进一步落实省、市、县有关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局党组主要领导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负总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按照《沈丘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中部门职责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及时预警,做好管控。在及时做好空气质量的监测预警的同时,实时监控我县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数据变化,分析空气质量恶化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关联性,及时通知相关乡镇(办)和部门进行处置,并协助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管控工作。
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作用,利用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将推进和监督责任分解到每个网格长、网格员,在强化推进落实的同时,实行企业监管责任到人,对禁燃禁放工作不力的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燃禁放环境。积极抽调人员、车辆联合城管局等部门每天开展了集中统一宣传、巡查工作的同时,利用各种渠道全力做好本系统禁燃禁放宣传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做到自己不放、教育父母子女不放、劝导同学朋友不放,同时对邻居、居住小区做好劝导宣传,让全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成为禁燃禁放的宣传员、监督员。通过禁燃禁放宣传倡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到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是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同时给群众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危害,鼓励群众对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鲁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