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沈丘县经济发展环境,2012年沈丘县审计局“四措并举”,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通过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服务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免疫系统”功能作用,为该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在审计计划安排上强调发展环境。该局年初在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时,着重安排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点执收执法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对县委、市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业,从支持和扶持的角度出发,重点审计企业经营的真实性和效益性,以为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为着力点。
二是在审计处理处罚上优化发展环境。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积极大胆支持;对企业除偷税、私设小金库、损公肥私、挥霍浪费等重大违纪问题进行收缴处罚外,其余一般违纪问题不作收缴处理;对重点项目、重点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对挤占、挪用重点项目资金和重点专项资金的违纪问题,责令限期归还原资金渠道,保证重点项目资金全部用在重点项目上。
三是在发挥职能作用上服务发展环境。要求审计人员克服就审计而审计的微观式审计,拓展审计内涵,突出审计的宏观性。坚持每个审计项目,均要针对被审计单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审计建议,帮助被审单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四是在自身建设上保证发展环境。将优化发展环境建设的内容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以保证工作进度、质量和效率。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审计回访、特约审计员和廉政监督回执卡制度,实行审计政务公开,将机构职能、审计计划、审计程序、执法依据、审计结果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涂海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