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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2件)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03     点击数:3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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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

办理结果公示(第7批2件)

   

    2018年10月29日,沈丘县委县政府收到河南省委省政府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的第7批2件(受理编号为:周口D20181029004、D20181029027)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刘德君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畜牧局、城管、监察委员会、卞路口乡政府、老城镇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调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追责。目前,问题已查清并进行了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D20181029004

    一、群众举报情况:

    沈丘县卞路口乡赵楼行政村后张村南头有个养鸡场,鸡粪河道中,臭味大。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赵楼行政村后张庄南头养鸡场有2家,分别是:张垒养鸡场,业主张垒,距离村庄约200米,现养殖有蛋鸡6000余只;张国锦养鸡场,距离村庄约100米,现养殖有蛋鸡6000余只。属非规模化养殖户,都建设有储粪池,定期进行清理。现场检查发现,上述2家养殖户由于对养殖粪便清理不及时,造成养殖臭味影响周围群众。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调查组责令上述两家养鸡场:一是及时清理粪便,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二是对养鸡场周围进行消毒、灭蚊处理等;三是制定搬迁计划,逐步实施搬迁。下一步,卞路口乡政府、县畜牧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村养鸡场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养殖粪便污染清除到位,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四、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人,卞路口乡纪检委对赵楼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张怀钦给予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周口D20181029027

    一、群众举报情况:

    沈丘县卞路口乡高铁站东一公里处,每天晚上垃圾车往里面倒生活垃圾,垃圾堆存在几年时间,无人清运,臭味大,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高铁站东一公里处倒生活垃圾”问题实际为沈丘县蓝天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卞路口乡杜庄行政村,法定代表人:董钰文,社会统一代码为:9141162466722588,环评批复号为豫环审【2006】296号。该场2008建成并投入生产,占地145亩,投资3800万元,总库容77立方米。二期工程占地16亩投资2100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推平--灭菌消毒--压实--覆土--填埋,现在日处理垃圾400余吨。2018年6月份,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因“臭气”问题被群众举报后,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采取了填埋垃圾当天黄土覆盖、定期喷洒除臭、消毒剂等措施,并对监管不力4名驻场监管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分。截止至目前,监管人员实行驻厂监管,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序。针对群众再次反映“臭气”的问题,经分析,是由于垃圾车在运输、卸车和机械压实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经散发后,对周围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撒药时间提前,撒药时间与垃圾运输时间同步;二是对垃圾运输车辆采取进出场喷洒药物;三是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流动喷洒药物;四是利用洒水车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湿法降尘等。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责成城管局和环保局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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