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审计执行力和公信力,县审计局采取推进“阳光执法”,加强“阳光管理”,树立“阳光形象”,实施“阳光监督”等措施,全力打造“四位一体”的“阳光审计”体系。
一是深化制度建设,推进“阳光执法”。先后出台了《审计项目管理办法》、《审计质量管理办法》、《审计廉政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文件,对审计项目全过程控制作出明确规定。坚持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通过集体研究审计处理处罚事项,确保审计执法规范运行和客观公正。
二是依托科技手段,加强“阳光管理”。为了规范审计内部管理,建立审计全过程控制政务平台,将年度审计项目和重点工作纳入系统管理,做到业务目标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定期督查,确保审计管理高效运行。
三是文明审计,树立“阳光形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寓服务于监督,要求审计人员文明审计,不断改进审计监督方式,努力提高审计监督公信力。
四是推行审务公开,实行“阳光监督”。充分利用召开审计进点会、审计公示、审计结果公告、审计廉政回访等方式,公开审计政策法规、审计职权、程序、纪律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通过不同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告。(马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