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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入村问民情 司法温情化纠纷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6-23     点击数: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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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爸,你回来了,可想你了。”6月20日下午,北杨集乡林寨村,34岁的村民林某进刚进家门,4岁多的儿子就跑过来,一家人拥在一起喜极而泣。
    村民开玩笑引争执。今年2月13日下午3点多,在家门口,村民林某良与林某进因开玩笑发生争执,后来,林某进失去理智,捡了两块半截砖将林某良头部砸伤。经法医鉴定,林某良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这起因玩笑引发的案件,看似不大,但带来的社会影响却是不小,我们法院办理这样的案件,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通过诉讼调解,化解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沈丘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振勇说。北杨集乡是赵院长的扶贫联系点,他在了解案情后,经与村委会沟通了解双方家庭情况后,决定入村问民情、化纠纷。
    案件正式开庭前,赵院长三次带领主审法官入村走访,了解受害人伤情,以及双方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他得知林某良伤情基本痊愈,林某进父母年迈,孩子尚小,是家中主劳力,意识到通过法律手段,及时化解纠纷,对村里和谐稳定很重要。
    “冤家宜解不宜结。你们是邻居,还有亲戚,不记仇,好好过日子多好啊。”6月19日,赵院长再次来到北杨集林寨,分别走访了林某良和林某进家。在林某良家,赵院长与他坐下来拉家常,谆谆细语的劝说使得林某良连连点头,请求法院对被告人林某进刑事部分从轻处罚。
    “孩子4个多月没在家,全家人茶不思饭不想,挣不到钱,家里也困难。咱们该多想想,劝劝孩子做事不能莽撞。”在林某进家,赵院长与林某进的父母倾心交谈。他们表示,事情发生后,肠子都悔青了,以后一定引以为戒。
    林某进家是贫困户,家庭生活困难,在赵院长协调下,农行驻北杨集乡林寨扶贫工作队积极救助,捐献1万元帮扶资金以解林家燃眉之急。
    当天,在林寨村委会,在法官的见证下,两家人达成谅解协议,表示不计前嫌,和睦相处。6月20日下午,在沈丘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由赵振勇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了林某进故意伤害一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村民代表参加了旁听。“林某进,在这里奉劝你,以后在处理邻里关系、村民关系的时候,不能视法律为儿戏,做事先想后果,不然,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法庭上,公诉人、辩护人都发表了感人至深的看法。林某进当庭表示悔过,请求从轻处罚。
    沈丘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综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书的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林某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律只是手段,最佳的社会效果才是目的。”院长赵振勇表示,县法院将不断完善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办理具体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减少和预防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迟驰  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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