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监督抽检中,涉及沈丘县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闸南店销售的韭菜,芹菜不合格(抽样单编号:ABN201808171,ABN201808172)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督抽检中,沈丘县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闸南店销售的韭菜,芹菜,氧乐果检出值为0.082mg/kg,毒死蜱检出值为0.077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查处情况
经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韭菜,芹菜,是2018年8月13日购进,韭菜共计10斤,销售10斤,芹菜共计10斤,销售10斤,已全部销售完毕,总货值金额30元。
沈丘县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闸南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闸南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改正;2.处60000元罚款,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沈)食药监食罚【2018】710号。
三、整改情况
万家乐商业有限公司闸南店已在规定时限内向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2018年10月29日,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店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沈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