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审计局在预算执行审计中,为进一步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积极探索审计新思路,创新审计新方式,全面加强对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将“三公” 经费审计与审计项目紧密结合,重点关注与“三公”经费相关的预算指标、支出、票据使用情况。对被审计单位的“三公”经费即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出国的费用,以及占公用支出的比重情况认真梳理、总体分析,对“三公”经费的变化趋势是否合理作出评价,并进行动态监督。
二是加大审计内容,要求凡涉及“三公”经费问题的事项必须查深、查透,重点检查是否将“三公”消费放在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及下属或关联单位费用中核算,不计入“三公”经费科目核算的“隐形”消费情况。将“三公经费”支出作为重要事项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予以披露,重点揭示“三公经费”支出超预算指标等问题,为党委、政府加强管理提供准确、直观、全面的信息。同时,积极促进完善领导干部“三公经费”费用支出范围和参照标准,把“三公”经费纳入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不断加以完善内容,形成长效机制,为组织部门监督考核干部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加强揭示问题根源,加强预算管理。通过审计,摸清县直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的规模和结构,揭示“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支出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是及时分析、总结“三公”经费审计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深入分析“三公”经费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成因,及时提出加强和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真正发挥了审计在促进俭朴廉洁政府建设、解决政府部门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 韩冰 涂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