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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5批7件)

来源:本站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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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人民政府

关于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5批7件)

   

    2018年10月27日,沈丘县委县政府收到河南省委省政府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的第5批7件(受理编号为:周口D20181027003、D20181027007、D20181027009、D20181027018、D20181027019、D20181027030、D20181027039)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刘德君副县长为组长,县环保局、畜牧局、城管、住建、监察委员会、东城办事处、冯营乡政府、李老庄乡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案件调查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要求,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和追责。目前,问题已查清并进行了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受理编号:D20181027003   D20181027007

        一、群众举报情况:1、城东办事处大于庄志远小学对面居民区有家养猪场,约有一百多头猪,猪粪乱倒,苍蝇乱飞,臭气熏人,大气污染严重。

        2、东城办事处志远小学对面大于村内有一养猪场,气味特别大,猪粪乱排,乱流乱堆,臭气熏天,水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编号为D20181027003和D20181027007两个信访件反映的是同一个环境问题,群众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名称为沈丘县永喜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东城办事处大于庄行政村,法人代表于永亮 ,营业执照号:93411624MA3X590Y2X(1-1)。经营范围种类:养殖。目前,生猪存栏量70头为育肥猪,羊存栏量38头,不属于规模化养殖场。该公司建有沉淀池沉淀一座,人工干湿分离粪便,养殖废水流入沉淀池,粪便和养殖废水有专业车辆运输到农田。由于紧邻居民,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影响周围群众。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调查组责令该养殖场:一是限期7日将猪舍内生猪转移完毕;二是限期7日内将猪舍粪便清理完毕,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三是对养殖场周围进行消毒、灭蚊处理等。下一步,东城办、县畜牧局和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养殖场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生猪转移到位,粪便污染清除到位,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四、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人,东城办事处对大于庄行政村环保网格员于大郎给予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D20181027009

       一、群众举报情况:冯营乡小高营行政村村西头有个养猪场,猪粪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把河水堵死,臭气熏天,下游鱼虾全死,每天晚上八九点钟焚烧鞋,破衣服等制品,用于加热喂猪的泔水,焚烧过后有塑料气味,污染严重,长达近五年之。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冯营乡小高营行政村村西头有个养猪场为高连玉养殖户,高连玉现年68岁,在自己家中养猪,由于猪粪便清理不及时,猪粪便流入到附近沟渠。目前,该养殖户喂养有2头老母猪和11头育肥仔猪。经常从饭店收集泔水作饲料喂养生猪,泔水在加热过程中产生异味,影响周围群众。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养殖户高连玉:一是及时清理粪便;二是拆除了熬猪食的灶台,不得再拉泔水喂养;三是20天内把猪进行外卖。下一步,县畜牧局、环保局、冯营乡政府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养殖户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保障周围群众环境安全。

       四、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人,冯营乡政府纪检委对小高营行政村环保网格员高自宣给予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周口D20181027018、D20181027039

       一、群众举报情况:1、李老庄乡曹洼村南边林场里面有个防水卷材厂,厂内有锅炉,气味难闻,离居民区比较近,熏得睡不着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2、李老庄乡曹洼村儿向南林场里面有个防火卷材厂,熬沥青的时候气味大,影响村民正常休息,现在白天不生产,晚上有时生产。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经调查,编号为D20181027018号、D20181027039号信访件反映的是同一个环境问题,防水材料厂全称是沈丘县金刚防水防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李老庄乡曹洼行政村南,法定代表人:田立功,环评批复文号周环审【2016】054号,该公司2016年3月建成投产,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产品为防水防腐材料(卷材)。该公司主要生产原料:沥青、滑石粉等。主要生产工艺:沥青融化与石灰混合→进入浸油池→聚酯布经浸油池浸油腹膜→压延→冷却→复卷入库。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为沥青融化时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2018年4月份,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处理设施的电机损坏,废气未完全收集,影响周围群众,立即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从查处后,未发现该企业生产。

       三、处理情况:针对以上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一是整治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二是如果恢复生产,必须在群众的监督下,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外排的废气进行监测,达标后方可生产。下一步,县政府将责成环保局、李老庄政府等部门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保障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受理编号:周口D20181027030

        一、群众举报情况:纸店乡史庄行政村,集体生活垃圾乱倒无人清理,大气污染严重。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纸店乡史庄行政村,有三个自然村,12个村民组,共计2500余人,购置有垃圾桶30余个,聘请保洁员6名。群众产生的垃圾处置方式采取“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转运模式。调查组进行实地查看,发现该行政村存在有部分垃圾清理不及时以及秸秆、杂草乱倒现象。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纸店镇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责令史庄村两委干部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干净;二是加强村保洁员管理,做到当天垃圾当天进行清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按照纸店镇垃圾保洁管理制度,对史庄村扣除保洁经费500元。下一步县政府将督促住建局和纸店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垃圾收集和清运的管理工作,产生的垃圾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群众环境安全。

       四、责任追究情况:责任追究1人,纸店镇政府纪检委对史庄行政村党支部副书记环保网格监管员唐文勇给予诫勉谈话。

 

        受理编号:周口D20181027019

        一、群众举报情况:八里井村,村东北角程庄杜庄有两个垃圾站,空气污染,臭气熏天,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八里井村村东北角程庄杜庄有两个垃圾站”实际为沈丘县蓝天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卞路口乡杜庄行政村,法定代表人:董钰文,社会统一代码为:9141162466722588,环评批复号为豫环审【2006】296号。该场2008建成并投入生产,占地145亩,投资3800万元,总库容77立方米。二期工程占地16亩投资2100万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经处理后达标外排。垃圾处理工艺:生活垃圾--推平--灭菌消毒--压实--覆土--填埋,现在日处理垃圾400余吨。2018年6月份,在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期间,因“臭气”问题被群众举报后,该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采取了填埋垃圾当天黄土覆盖、定期喷洒除臭、消毒剂等措施,并对监管不力4名驻场监管人员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的处分。截止至目前,监管人员实行驻厂监管,各项整改措施推进有序。针对群众再次反映“臭气”的问题,经分析,是由于垃圾车在运输、卸车和机械压实过程中产生恶臭气味,经散发后,影响周围群众。

        三、处理情况:根据现场调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撒药时间提前,撒药时间与垃圾运输时间同步;二是对垃圾运输车辆采取进出场喷洒药物;三是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流动喷洒药物;四是利用洒水车对通往的道路实施湿法降尘等。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责成城管局和环保局进一步落实环保网格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督促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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