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流通领域商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沈丘县工商局“四个强化”严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强化督促引导。督促指导经营户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并与其签订《商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其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把好商品质量入市关口,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强化质量监测。结合社会关注焦点,以消费者投诉举报比较集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农资、成品油、建材等商品为重点品种,制定商品质量抽样监测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商品质量抽检,提高商品质量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专项整治。对农资、成品油、建材等商品进行重点监管,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强化消费维权。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该局已抽检各类商品147个批次,对不合格商品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79 件,办结179件,办结率100%;受理消费者举报案件18件,立案调查2件,查结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沈丘县工商局办公室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