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30日以前,上级下达沈丘县中、省、市扶贫专项资金11项10340万元,按照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和《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央资金4项8527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资金额度5041万元,资金性质为中央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3202万元
3.《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周财预农[2019]20号),资金额度8万元。
4.《关于下达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25号)资金额度276万元。
(二)省级资金4项819万元
1.《关于提前下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2号),资金额度200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1号),资金额度32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3.《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9号),资金额度83万元,资金性质为省级专项扶贫资金。
4.《关于下达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25号),资金额度504万元。
(三)市级资金3项994万元。
1.《关于下达2019年市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相关经费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1号),资金额度240万元,资金性质为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2.《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2号),资金额度254万元,资金性质为市级专项扶贫资金。
3.《关于下达市级贫困县率先脱贫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16号),资金额度5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沈丘县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沈政[2019]4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及季节因素,按照一下原则分配资金。
1.中央、省级资金(含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产发展类项目。
2.脱贫摘帽县可以适当在人居环境上使用。
三、资金分配计划情况表.
沈丘县2019年第一批统筹整合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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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及标准 |
对接资金文件及金额 |
投资 规模 |
责任 单位 |
绩效目标 |
1 |
2019年农村村道路项目 |
21个乡镇70余个行政村 |
新建农村道路58.817公里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3068.11元 |
3068.11 |
县交通局 |
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使用年限20年,项目实施后,可使赵德营镇兴隆村、董小庄、董尧村、王关庙、张大庄村;纸店镇徐楼村、王口、大王庄、潘营村、孙小楼;刘湾镇赵庄村、小李庄、陈寨、潘庄、邢李庄、候庄、邱庄;石槽集乡虎头陈寨、杨营村、二院庄、南程营21个乡镇70余个行政村,惠及贫困人口11366人。 |
2 |
赵德营洼刘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羊养殖项目 |
赵德营洼刘营 |
羊舍8栋,7200平方米,晾粪场5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300平方米,饲草料加工车间2栋,共计1600平方米,贮草棚3200平方米,管理服务区2400平方米,道路硬化4200平方米,种羊1000只,沼气池、倾注机械2台,饲料加工机具2套等其他配套设施设备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500元 |
500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出栏2万只每只可获利300-500元惠及贫困人口2388人 |
3 |
沈丘县新集镇王堂村肉羊养殖项目 |
新集镇王堂村 |
新建羊舍2000平方,晾粪场500平方,沉淀池300立方,青贮池500立方,草棚500平方米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200元 |
200 |
县农业农村局 |
存栏肉羊1000只,年出栏2000只,利润50万元。惠及贫困人口467人 |
4 |
沈丘县洪山镇孟店桥行政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羊养殖项目 |
洪山镇孟店桥村 |
2000只肉羊养殖场、设备、青储机械、办公室、晾粪场、沼气池。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300元 |
300 |
县农业农村局 |
养殖场运行以后将会覆盖洪山等6个行政村及周边村庄,能带洪山等6个贫困村的贫困户脱贫惠及贫困人口1059人 |
5 |
卞路口乡胡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 |
卞路口乡胡庄村 |
购买饲料、新建牛舍、青贮池、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沼气池。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400元 |
400 |
县农业农村局 |
年存栏肉牛1000头,每年年收益500万元,可带动200户贫困户惠及贫困人口1882人 |
6 |
赵德营镇程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建设项目 |
赵德营程寨 |
建设肉牛养殖场6840㎡,沼气池及相关的配套设施设备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200元 |
200 |
县农业农村局 |
每年出栏280头每头可获利2000-3000元惠及贫困人口2808人 |
7 |
刘庄店镇孙营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 |
刘庄店孙营村 |
厂房、牛舍、沉淀池、青贮池、沼气池等。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300元 |
300 |
县农业农村局 |
年出栏肉牛450头,产值500万元,利润90万元。惠及贫困人口914人 |
8 |
冯营乡李寨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 |
冯营李寨 |
厂房、牛舍、沉淀池、青贮池、沼气池等。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1000万元 |
1000 |
县农业农村局 |
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惠及贫困人口876人 |
9 |
纸店镇潘董庄行政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续建项目 |
纸店镇潘董庄 |
建设牛舍、围墙及沼气池、相关配套设施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150万元 |
150 |
县农业农村局 |
促进产业发展,带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和贫困户增收惠及贫困人口521人 |
10 |
沈丘县老城镇寨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 |
老城寨里 |
新建圈舍,草栅、粪场、排污管道、沉淀池、青贮池、沼气池、购买设备等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80万元 |
80 |
县农业农村局 |
年出栏200头,纯利润30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10人 |
11 |
洪山镇宁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肉牛养殖项目
|
洪山镇宁庄 |
1000头肉牛养殖场及配套设备、沼气池。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250万元 |
250 |
县农业农村局 |
养殖场运行以后将会覆盖宁庄行政村及周边村庄,能帮助宁庄等5个的贫困户脱贫惠及贫困人口1323人 |
12 |
范营乡马湖行政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槐山羊养殖项目 |
范营乡马湖 |
新建羊舍1500平方,晾粪场500平方,沉淀池300立方,青贮池200立方。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150万元 |
150 |
县农业农村局 |
年出栏槐山羊1500只,年总利润30万元惠及贫困人口111人 |
13 |
白集镇张单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百亩连栋大棚项目 |
白集张单庄村 |
新建百亩连栋大棚1座,智能日光温室大棚16座约120亩,分拣包装车间、农资仓库和交易平台各1座合计约5亩,配套水肥一体化设施等。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1200万元 |
12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30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2176人。 |
14 |
付井镇马堂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联村共建食用菌种植项目 |
付井马堂村 |
出菇棚29个4802.4㎡、食用菌加工冷藏车间2间646㎡及配套工程设施 |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3号),资金额度372万元《关于提前下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28元 |
4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6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400人 |
15 |
刘湾镇刘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食用菌种植项目
|
刘湾刘湾村 |
建设现代化菌棒生产区950平方米、食用菌出菇棚8个4800平方米及配套设施90平方米 |
《关于提前下2019年中央及省级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8号)44.89元;关于下达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5号155.11万元 |
2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6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230. |
16 |
李老庄刘堂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联村共建食用菌生产项目 |
李老庄刘堂村 |
空调蘑菇种植棚10座2310㎡、机房及管理用房273m2、加工车间616㎡及配套工程设施 |
关于下达中央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5号120.89万元;关于下达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5号279.11万元 |
4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12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1044人。 |
17 |
冯营乡韩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食用菌种植项目 |
冯营韩庄村 |
出菇棚18个2980.8㎡、食用菌加工冷藏车间1间340㎡及配套工程设施。 |
关于下达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5号200万元 |
2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6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107人。 |
18 |
卞路口乡胡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双孢菇种植项目 |
卞路口胡庄村 |
出菇棚15个2484㎡、食用菌加工冷藏车间1间306㎡及配套工程设施 |
关于下达省级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和成效考核奖励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25号24.89万元;《关于提前下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2号),资金额度175.11万元, |
2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6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1155人 |
19 |
卞路口乡肖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新型节能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
卞路口肖门村 |
新型节能温室大棚8个、分拣车间1个及配套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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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市级贫困县率先脱贫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16号),资金额度300万元。 |
3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10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320人。 |
20 |
白集镇大许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草莓种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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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集大许庄村 |
建设新型12米跨度椭圆管日光温室4栋、8米跨日光温室8栋、全钢架二层简易温室21栋,以及配套的水肥一体化系统等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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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市级贫困县率先脱贫市级财政奖励资金》(周财预农[2019]16号),资金额度200万元。《关于下达2019年市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相关经费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1号),资金额度200万元 |
4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10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878人。 |
21 |
刘庄店镇崔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蔬菜种植项目 |
刘庄店崔寨村 |
智能连栋种植温室6个、机井、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施。 |
《关于下达2019年市派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相关经费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1号),资金额度40万元;《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9]12号),资金额度254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49号),资金额度83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1号),资金额度23万元, |
400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10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1764人。 |
22 |
北杨集镇林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联村共建日光温室建设项目
|
北杨集林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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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光温室棚6座、泵房1座及配套附属设施。 |
《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1号),资金额度9万元,《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周财预农[2019]20号8万元;《关于下达省级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18]52号24.89万元 |
300(暂对接41.89) |
扶贫办 |
通过项目实施,促进项目所在地的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员10人参与直接务工,每名务工人员年增收不低于6000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收益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的6%。通过项目实施,将惠及项目村贫困人口735人 |
备注:1、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详细内容、时间节点等由责任位另行公告、公示。
2、由于财农【2019】7号文件下发后及2019年实施方案调整引起的项目资金变动以本次公示为准。
3、未对接资金的项目待整合资金到位后另行对接公示。
监督电话:0394—5100036
沈丘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